公交车司机飞奔而过,造成 12 人伤亡
调查中,侦查机关初步认定驾驶员存在雨天超速行驶的情况。
10月13日,芹苴市乌蒙县侦查警察局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对被告人黄玉新(44岁,住芹苴市托诺县)作出临时拘留3个月的决定,以“违反道路车辆驾驶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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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事故 |
据侦查机关介绍,10月6日凌晨3点左右,陈某驾驶一辆属于文朗公司的29座客货车(车牌号:51B-086.79)沿91号国道从托诺县前往头顿市。在前往乌蒙县的途中,由于忘记携带证件,陈某迅速折返托诺县。
当车子行驶到龙兴坊(O Mon 区)时,失去了控制,偏向道路左侧,撞进一家咖啡店,撞断了一根电线杆,然后翻车。
事故造成12人死亡和受伤。其中,阮氏英雪女士(22岁,家住托特诺县)和公交车助理周清光(45岁,家住安江省)当场死亡。许多危重患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据目击者称,事故发生时,司机的行驶速度非常高,约有100公里/小时。调查机构在调查中初步认定,司机在雨天且路面湿滑的情况下高速行驶,因此对车辆失去控制,从而引发事故。
根据NL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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