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拽交警的卡车司机被判处18年监禁
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直接侵犯了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且曾有两次犯罪前科但流氓行为没有改变,合议庭依法判处段文全最高刑罚,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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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Chuyen 在一审庭审中。 |
6月1日上午,河内市人民法院对六个月前卡车司机撞倒并拖拽交警20米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据河内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5年12月12日上午9点,段文全(25岁,兴安省文江市人)驾驶货车沿阮文灵街从海防前往河内。
当卡车行驶至河内市龙边郡福同坊赛同路与阮文灵路交叉口时,因违反交通法规,交警五队阮国达高级中尉示意卡车停车接受检查。
司机 Chuyen 没有遵守规定,径直撞向了 Nguyen Quoc Dat 中尉。Dat 中尉来不及躲避,跳了起来,抓住了雨刷。
Chuyen 继续高速行驶,突然转向,然后突然停车,将 Dat 中尉抛到路上,让车轮碾过他,将受害者拖行了约 20 米。
达特中尉的健康受到损害,受伤率为 59%。
河内人民检察院认为,阮国达中尉侥幸逃生并非Chuyen所能控制,Chuyen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6月1日上午的一审开庭审理中,被告人周某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希望合议庭考虑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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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特中尉被拖行了20米,伤残程度达到59%。 |
合议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险性,直接侵害他人生命安全,特别是侵害公职人员的生命安全。被告人本人有两次犯罪前科(抢劫、盗窃),虽已改过自新,但流氓本质未改,应从重处罚。
人民法院经审查,判处段文全有期徒刑18年。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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