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办理省级协会行政手续,等待相关安排和简化
内政部建议各省市制定计划,重组地方协会,精简联络点,提高协会的管理和运营效率。
3月6日,内政部向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发出第110/BNV-TCPCP号公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交办的若干群众团体工作内容。
文件明确指出,“制定关于对合并整合后党和国家指定的祖国阵线机关、政治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进行整理和精简的方案”,是落实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2025年2月28日第127-KL/TW号关于继续整理政治体系组织机构的研究和建议的结论的内容。
该政策的实施还依据政府2024年10月8日颁布的第126/2024/ND-CP号关于协会组织、运营和管理的法令。
在此基础上,内政部要求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依据上述政策和越南祖国阵线的指导意见,配合制定地方协会组织安排的计划和方案。这些安排必须按照权限进行,确保符合实际,有助于精简工作重点,提高协会的管理和运作效率。
为确保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第127-KL/TW号结论提出的原则、目标、内容要求和有效落实任务和措施的进度,秘书处、内务部要求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提请权责机关考虑暂停办理2025年3月1日后由党和国家在地方交付任务的协会产生的行政手续,等待政治系统机构安排的进一步指示。
此前,同样因等待行政单位的安排和改组,内务部也发文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示暂停组织县、乡两级爱国竞赛代表大会。
根据2024年10月8日第126/2024/ND-CP号法令关于规范协会组织、运作和管理的规定,党和国家为30个协会分配了任务,其中包括:
1.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
2.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
3.越南文学艺术协会联合会
4.越南工商联合会
5.越南作家协会
6.越南记者协会
7.越南律师协会
8. 越南合作社联盟
9.越南红十字会
10. 越南律师联合会
11.越南民间艺术协会
12.越南音乐家协会
13.越南电影协会
14.越南舞蹈艺术家协会
15.越南建筑师协会
16.越南美术协会
17.越南舞台艺术家协会
18、越南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协会
19.越南摄影艺术家协会
20.越南老年人协会
21.越南盲人协会
22.越南东方医学协会
23. 越南橙剂/二恶英受害者协会
24.越南医学协会
25. 越南退伍军人协会
26.越南残疾人和孤儿保护协会
27.越南残疾儿童救助协会
28.越南教育促进协会
29.越南历史科学协会
30.越南出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