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停止处理省级协会产生的行政程序,待相关安排和简化后再行办理。
内政部建议各省市制定计划,对地方社团进行重组,以精简职能部门,提高社团的管理和运作效率。
3月6日,内政部向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发出第110/BNV-TCPCP号公函,内容涉及党和国家指派的若干群众团体相关事宜。
该文件明确指出,“制定方案,对合并巩固后由党和国家指派的祖国阵线机构、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进行整顿和精简”是落实2025年2月28日政治局书记处关于继续研究和建议整顿政治体制组织机构的第127-KL/TW号决议的内容。
该政策的实施也依据政府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颁布的第 126/2024/ND-CP 号法令,该法令涉及社团的组织、运作和管理。
在此基础上,内政部要求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依据上述政策和越南祖国阵线的指导,协调制定地方社团重组计划和方案。重组工作必须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确保符合实际情况,有助于精简职能部门,提高社团的管理和运作效率。
为确保政治局第127-KL/TW号决议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和解决方案的原则、目标、内容要求和进展得到有效落实,书记处和内政部请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向主管机关报告,考虑暂时中止处理2025年3月1日以后由党和国家指派到当地执行任务的社团的行政程序,直至另行指示政治体制机构的组织。
此前,内政部也曾因等待行政单位的安排和重组,发布文件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示暂时中止在区、乡一级组织爱国主义竞赛大会。
根据2024年10月8日颁布的第126/2024/ND-CP号法令(该法令规范了社团的组织、运作和管理),党和国家为30个社团赋予了任务,其中包括:
1. 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盟
2. 越南友好组织联盟
3. 越南文学艺术协会联盟
4. 越南工商联合会
5. 越南作家协会
6. 越南记者协会
7. 越南律师协会
8. 越南合作联盟
9. 越南红十字会
10. 越南律师协会
11. 越南民间艺术协会
12. 越南音乐家协会
13. 越南电影协会
14. 越南舞蹈艺术家协会
15. 越南建筑师协会
16. 越南美术协会
17. 越南舞台艺术家协会
18.越南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协会
19. 越南摄影艺术家协会
20. 越南老年人协会
21. 越南盲人协会
22. 越南东方医学协会
23. 越南橙剂/二恶英受害者协会
24. 越南医学协会
25. 越南退伍军人协会
26. 越南残疾人和孤儿保护协会
27. 越南残疾儿童救济协会
28. 越南教育促进协会
29. 越南历史科学协会
30. 越南出版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