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第10191号患者曾到访过的荣市VNVC疫苗接种中心的运营。
(Baonghean.vn)- 卫生部要求荣市 VNVC 疫苗接种中心自 2021 年 6 月 13 日 06:00 起暂停运营,直至另行通知;荣市医疗中心调查和追踪相关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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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卫生厅指示文件。图片:Thanh Chung |
6月13日上午,义安省卫生厅发布第2235/SYT-NVY号文件,关于检查防疫工作落实情况。新冠肺炎对于有与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因素的病例;发送给荣市新冠肺炎预防控制指导委员会;VNVC 疫苗接种中心;疾病控制中心;荣市医疗中心......文件指出:2021 年 6 月 13 日,卫生部记录了与 10191 号患者相关的信息;因此,2021 年 6 月 8 日,10191 号患者带着孩子去接种疫苗VNVC 荣市疫苗接种中心。
为确保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全,卫生部要求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部署全市追踪小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列出具有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因素的病例名单,按规定组织隔离、监测和采样;根据追踪名单,通知相关机构和地方对具有接触因素的病例进行监测和监测;对与新冠肺炎患者有关的区域进行分区、清洁和消毒。
卫生部要求荣市VNVC疫苗接种中心暂停运营,以便按照规定开展调查、流行病学监测和环境卫生工作;申请时间为2021年6月13日06:00起,直至另行通知;配合提供与患者接触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的完整信息;提取患者到达中心时的摄像机画面,以便开展调查和追踪工作;中心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家中自我监测健康状况,严格遵守卫生部的5K建议,不要自行离开住宿区域;全力配合调查和追踪小组提供信息并遵守Covid-19防疫规定;配合荣市医疗中心做好整个中心的环境卫生工作。
荣市医疗中心建议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按规定对相关病例进行调查和追踪;对VNVC疫苗接种中心整个区域和相关地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组织样本采集和运送,配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规定组织检测。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荣市指导委员会和荣市医疗中心审查、分类、整理与第10191号患者有关的病例名单并于2021年6月13日下午4点前送交卫生部;及时指导地方按规定落实隔离措施、健康监测和防疫措施;指导对上述所有病例按规定落实样本采集、运送和检测工作。
目前,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和荣市医疗中心正与VNVC疫苗接种中心合作,调查和追踪相关病例;并对疫苗接种中心的整个区域进行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