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铁路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四名被告人被刑事拘留
河内市人民法院刚刚下令暂时拘留越南铁路总公司铁路项目管理处(RPMU)发生的“六名铁路官员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案中的另外四名被告。
因此,该案所有 6 名必须出庭的被告均被拘留,以确保 10 月 26 日开庭审理的顺利进行。
具体而言,河内市人民法院对四名被告人判处临时拘留,包括:陈文禄(1958年出生,原越南铁道总公司铁路项目管理处处长)、陈国同(1964年出生,原越南铁道总公司副总经理、原铁路项目管理处处长)、阮文孝(1962年出生,原铁路项目管理处处长)、范光维(1975年出生,原铁路项目管理处副处长)。上述四名被告人与另外两名被告人:范海鹏(1969年出生,原铁路项目管理处副处长)、阮南泰(1977年出生,原铁路项目管理处第三项目实施处处长)均因涉嫌《刑法》第281条第3款规定的“利用职务便利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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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导致“城市铁路一号线建设(一期)”项目被迫暂停。(来源:hanoimoi.com.vn) |
庭审由河内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张越全法官主持,8名律师参加庭审,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起诉书称,2009年9月至2014年2月,河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01号线)一期项目经理、城轨管理处副处长范海鹏直接与承包商日本交通咨询公司(JTC)代表协商,要求承包商资助城轨管理处用于项目实施的资金,承包商JTC同意资助。在此期间,承包商JTC的员工转给Bang、Thai和Duy三人的款项总额约为110亿越南盾。被告人将这些款项全部用于合同签约仪式、招待会、会议、差旅、休假、加班等费用,用于集体利益,也包括个人利益。
被告:Luc、Dong、Hieu 和 Duy 知道 Bang 和 Thai 从承包商 JTC 那里收受了钱,但同意让犯罪行为在 RPMU 长期发生。
审判定于10月26日至27日举行。
据越通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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