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公证处处长,造成超过100亿越南盾的损失
陈天氏先生两次未经批准就让员工外出,从他人手中领取了两份带有伪造签名的土地转让合同,然后将其带回公证处让陈天氏先生签字确认。

11 月 7 日,坚江省公安局侦查局宣布,已将陈天氏先生(1959 年出生,居住在安边县土三镇)临时拘留 4 个月,罪名是“缺乏责任感会导致严重后果。
调查结果显示,该名姓陈的男子是安边公证处负责人,同时也是一名公证员。2018年7月至2018年底,该名姓陈的男子两次让其员工外出,领取他人预先签署的两份土地转让合同。
经查,这两份合同均由土地所有者签署,并带到公证处由Thi先生签字确认。Thi先生的行为给其他人(真正的土地所有者)造成了100多亿越南盾的损失。
侦查机关通过搜查Thi先生的工作场所和住所,查获了与上述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负责任行为有关的许多重要文件。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