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罗胜先生及其同伙案法官的供词

南山 January 22, 2018 18:13

“领导身上存在着对基层民主推进不足的问题,导致不仅自己犯错,还导致下属明知错却还要继续犯。”

1月22日上午,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和越南人民警察总局故意侵占和侵占财产案一审结束后,河内市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副庭长张越全法官向媒体介绍说,该案是越南电力公司和越南人民警察总局在审理的案件中,大多数被告人曾在机关单位担任要职。因此,合议庭成员必须本着责任心,确保时间,集中精力研究案卷,不休息。

张越全表示:“除了一些要点之外,此次审判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为尽管许多被告人身兼数职,但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合议庭依法审理,全面考虑了犯罪的性质和程度,并考虑了被告人的意志品质,给予了合理的量刑,体现了震慑和预防作用。”

张越全法官——河内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

作为参与过多起“重大案件”审判的法官,张越全法官肯定地说,除了时间方面,法官们没有感受到任何压力。原则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任何禁区。

谈及此次审判的新亮点,张越全表示,这是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的审判之一。因此,法庭形式与以往不同,检察院代表和辩护律师面对面就座。被告人站在证人席上,而不是被告席上。

张越全法官认为,这充分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即未经法院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任何人均不被视为有罪。其次,这符合越南已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

张越全先生表示:“这一原则在2018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法典中得到了明确体现,并由法官小组在审判中应用。”他强调,诉讼权利以前就已得到保障,但新法使其制度化、更深入、更具体。

对于传唤调查人员出庭,张越全法官表示,根据规定,法官小组可以传唤调查人员出庭,但只能是为了澄清程序行为和程序决定,而不能做其他事情。

针对庭审中被告人的诸多陈述,该法官表示,庭审的原则是被告人有权陈述与案件及其个人经历相关的问题。被告人丁罗胜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陈述。合议庭听取了与案件细节相关的意见、陈述和陈述,同时在量刑时考虑了被告人的个人经历、贡献和奉献精神。

“这个案件最让您思考的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张越全法官说:“通过这个案件以及最近发生的多起腐败案件,作为一名参与审理这些案件的法官,我充满激情,并想到总书记说过的话:在任何组织、机构或团体中,人的因素都是决定性的。”

张越全先生表示:“近期发生的案件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首先是领导干部的问题。他们存在一些专断行为,没有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导致不仅被告人自己带头作恶,而且很多下属明知故犯,仍然照做。”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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