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黄明以“巫术”筹集资金逾13万亿越南盾
陈黄明利用“魔术”手段,从债券购买者手中筹集了总计超过13.972万亿越南盾。调查机构确定,受害人人数为6631人。
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已完成侦查结论,拟对陈黄明集团“挪用公款诈骗案”15名被告提起公诉。由此,揭露了该集团从数千名受害人手中骗取巨额资金的伎俩。
根据调查机构(CQĐT)的结论,2021年6月,新黄明公司陷入困境,新项目无法实施,同时还受到Covid-19疫情的影响。当时,新黄明公司未偿还的信贷债务总额超过18万亿越南盾。
面对众多债务到期和逾期的情况,杜英勇先生(新黄明董事长)同意这一政策并指示其子杜黄越(新黄明财务部副总经理)及其下属发行个别公司债券组合来筹集资金。
被告人杜黄越及其下属商定选择陈黄明旗下的一家公司发行个人债券、不可转换债券、无认股权证,并选择有抵押品的债券形式,以建立信任并吸引众多债券购买者。

侦查机关建议对新黄明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杜英勇先生提起公诉。
随后,新黄明公司(中央法人)签订购买一级债券的合同,运行“虚假”现金流支付债券款项;将发行计划合法化,创造债券的“虚拟”价值,将债券持有人合法化为新黄明公司;利用新黄明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出售债券,动员和挪用二级投资者(主要是非专业投资者)的资金。
调查结果显示,杜英勇父子指使被告人及新黄明集团相关人员利用3家公司(Viet Star公司、Soleil公司、Winter Palace公司),通过集团内部公司与个人签订“虚假”合同,编造不真实的经济活动,制定发行个人债券计划。
陈黄明还同意审计公司对财务报告进行“美化”,使审计报告合法化,并出具完全接受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满足按规定出具的条件;使用资产类型、财产权利如土地使用权、股权价值、实缴资本和未来形成的资产。
特别是对于一些尚未完成所有法律程序、没有担保价值的资产,需要由评估公司出具证明和评估报告,记录抵押资产的价值,为债券购买者建立信任。
陈黄明公司还签订“虚假”债券转让合同,编制“虚假”现金流,显示公司向发行公司付款,然后根据债券发行计划向个人和组织转移资金,使陈黄明公司债券组合和主要债券持有人合法化并创造“虚拟”价值......
从二级债券买家筹集资金后,这笔资金被用于许多不同的目的,而不是用于发行债券。
五家证券公司助力越南新黄明债券上市
调查机构澄清,新黄明通过越南之星公司、太阳公司和冬宫公司发行了9个单独的债券包,总价值达100.300万亿越南盾。
新黄明公司成为债券主要持有人后,从债券购买者手中总共获得了超过13,9720亿越南盾的收入,高于发行金额,因为新黄明公司将债券期限划分为比原始期限更短的期限,并多次买卖。
该案造成的损失被确定超过88070亿越南盾调查机关认定,共有9个债券组合的8649名债券投资者受害,受害人总数为6631人(同一人可以购买不同的债券组合,但在本案中仅计为1名受害人)。
据调查,宝越证券(BVSC)、安平证券(ABS)、Agriseco、KIS Vietnam和Everest(EVS)是协助新黄明集团债券上市的发行顾问。此次债券发行的原因是,5家证券公司在担任发行顾问期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接到侦查警察的要求后,这些证券公司退还了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追回了犯罪所得。
安平证券公司已签署合同,为 Soleil 公司 8000 亿越南盾债券的发行提供咨询、担任注册代理人、托管人并代表所有权。
保越证券公司(BVS)签署了为越南右旗公司发行8000亿越南盾债券的顾问和代理合同。
Agriseco证券公司与Soleil公司签署了3份咨询合同,分别发行4500亿越南盾、5000亿越南盾和1.9万亿越南盾的个别债券组合。
Everest证券公司签署了为冬宫公司发行3.23万亿越南盾债券的咨询合同。
KIS越南证券公司与冬宫公司签署了4500亿越南盾债券组合的顾问和债券发行代理合同,担任债券持有人代表并接受抵押品。
此外,KIS越南公司还签署了咨询合同,并准备了冬宫公司两笔总值1.9万亿越南盾的债券和一笔总值1.1万亿越南盾的债券的发行文件。然而,这些债券发行尚未完成,国家证券委员会就于2022年4月发布了撤销这些债券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