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祺:纠正贫困户考核
(Baonghean)- 近年来,贫困户评估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值得探讨。例如,存在偏袒、不公平等现象,评估工作不符合政府总理关于颁布2011年至2015年贫困户和近贫困户标准的第09/2011/QD-TTg号决定所确定的标准,导致贫困户数量增加,这与实际情况不符。鉴于此,新岐县人民议会组织召开了一次监督会议,重新评估该县贫困户的评估工作……
(Baonghean)- 近年来,贫困户评估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值得探讨。例如,存在偏袒、不公平等现象,评估工作不符合政府总理关于颁布2011年至2015年贫困户和近贫困户标准的第09/2011/QD-TTg号决定所确定的标准,导致贫困户数量增加,这与实际情况不符。鉴于此,新岐县人民议会组织召开了一次监督会议,重新评估该县贫困户的评估工作……
C根据2011年1月30日政府总理第09/2011/QD-TTg号决定,关于颁布2011年至2015年贫困户和近贫困户标准的规定,贫困户标准为农村地区每人每月平均收入40万越南盾(480万越南盾起)及以下、城市地区每人每月平均收入50万越南盾(600万越南盾起)及以下;近贫困户标准为贫困户标准的130%。根据劳动荣军社会部2012年9月5日签发的21/2012/TT-BLDTBXH号通知,关于指导贫困户、近贫户年度调查复核工作,贫困户、近贫户调查复核不是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而是根据地方管理的贫困户、近贫户名单进行。
在人民议会组织开展贫困户监测评估之前,该县大多数乡镇的贫困户比例较高。谈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新岐县人民议会副主席阮文和表示:“通过监测发现,基层贫困户评估工作仍然存在偏袒现象,不够准确和公正。有些人为了成为贫困户,试图将自己的家庭单独列出来评估,还有一些家庭子女在远方务工,经济状况稳定,在检查委员会进行评估时,却将他们的财产转移,以达到贫困户的标准。”
对于新香乡来说,每年乡贫困户评定委员会都会对符合评定条件的贫困户进行快速分类,初步确定全乡贫困户名单。根据评定结果,资产价值、人均收入或突发重大疾病等指标达到一定分数的贫困户将被纳入贫困户名单。然而,由于存在偏袒的现象,村级投票结果仍然不够准确,导致贫困户比例远高于实际数字。该乡副主席黎德川先生表示:“2011年,出现了家家户户都想上贫困户名单,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现象。当时,乡指导委员会尚未成立交叉督导工作组,因此该乡的贫困户比例仍然很高。”
谭春乡曾经是一个贫困率高达31.6%的乡镇,但到了2014年初,全乡只有95户贫困户,贫困率为8.1%。为了取得如此积极的成效,除了严密监督评估工作,确保民主公开外,如果任何农户对评估结果不认同,指导委员会都会进行深入讲解,明确贫困户的政策标准。此外,通过宣传讲解,让群众充分认识到,贫困户政策必须精准施策。谭春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万先生表示:“过去两年,我们认真落实评估工作,因此,该乡的贫困率非常接近实际情况。”
在督导过程中,各级人民议会对贫困户和近贫户评估工作是否透明、民主、客观,以及是否按规定确保了农户参与评估的比例进行了监督。经调查,全县20个乡镇大多数乡镇按照正确程序开展了评估工作。但仍存在亲属关系较多的农户被列入贫困户名单的情况,有些地方由于现实中类似情况的农户较多,没有享受到这项政策,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引发了对列入贫困户名单的质疑和诉求。有些地方乡镇指导委员会的调查仍然比较粗略,缺乏针对性,评分标准不明确……
各级人民议会在监测后,向党委提出建议,并密切指导基层根据标准进行评估。全县大多数地方都严格执行贫困户评估制度,确保贫困户政策真正惠及那些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支持和帮助的贫困户。新香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德川表示:“过去两年,我们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在获得投票名单后,我们直接到户进行核查和评分。例如,对于年初分户,但年末仍被认定为贫困户的家庭,必须重新评估。对于有子女在远地打工的家庭,不得像往年一样被列入贫困户名单。”
贫困户评估工作必须按照标准民主、公开、透明地进行,为基层群众知情、讨论、检查和监督贫困户执行情况创造条件。此外,还要建设一支公正的基层干部队伍,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估。只有在准确评估贫困户的基础上,国家和社会的各项援助才能真正落实到位,真正帮助贫困户改善生活、脱贫致富。此外,还要大力宣传和营造舆论氛围,表扬那些努力脱贫的贫困户,谴责那些等待、依赖、想方设法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的贫困户。
2013年底监测期结束后,2011年全区贫困发生率为24.81%,2013年底仅为14.4%。2014年全区贫困户总数为4884户,比2013年初减少615户。全区贫困发生率下降10%以上,并不是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根本原因,而是各级人民政府在基层贫困户评估监测检查中发现并对比的结果。
清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