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善意?

April 16, 2015 10:09

(Baonghean)-说实话,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像那样捐款,应该吗?”的报道刊登在《义安报》(2015年4月13日),报道了残疾学生“奔走”到山区学校进行文艺演出筹款的志愿活动。尤其是通过媒体的报道,想必很少有人能在这些孩子的境遇和命运面前,抑制住自己的情绪。是的,他们是残疾孩子,大自然夺走了他们的幸运,但反过来,大自然也把他们塑造成了充满乐观、奋发向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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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文化交流活动的“参与者”除了女领队和司机是健全人外,其余均为残疾人。这番话令人心酸又感动!原来,这是一个残疾学生的文化交流团,孩子们由“健全人”带领,与山区学校的学生进行交流。这真是一次精彩的课外活动,孩子们展现出了坚韧不拔的精神,非常值得称赞,非常值得推广,非常值得“交流”。然而,如果抛开“捐赠”二字,这个故事就毫无意义了。它号称“交流”,却配上一个爱心箱。长期以来,动员对残疾人的支持显然是常态,理应受到鼓励,但令人担忧的是,项目的参与者是山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学生,“健全人”在这一系列活动中的落实,多少有些缺乏说服力。

奇山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表示,因为“我们只以为他们是来文化艺术交流的,把学生当成课外活动,不知道还有捐款、资助的情况。奇山现在还很贫困,学生和老师的家庭各方面都很匮乏……”。省教育促进会主席陈春璧表示:“我们现在只是掌握了一些信息”,他也毫不犹豫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去奇山进行艺术交流可以,但去那里求助就不合理了……”。

所以,答案显而易见!今天,写下这些文字,我无意也无法对慈善事业发表尖锐的批评。然而,爱的分享必须源于爱。爱是一颗心,它静静地流淌在深邃的慈悲之源。爱是无法物化、无法买卖、无法交换的,但不幸的是,有时它可以被利用。我相信那些带孩子们去唱歌的人已经准备好了某些理由,很可能他们有法律程序或服务标准作为依据,以使他们的活动合法化。我们也不能否认,残疾儿童上台唱歌跳舞,会鼓舞和激发偏远地区学生的奋斗精神。对于青少年和儿童来说,攒下一点红包去做慈善,与残疾人分享,显然是一项引导他们走向人性的活动,它具有人与人之间爱的教育价值,也是一种道德教育。

可惜的是,如此有意义、高尚的活动,最近却引来人们的质疑。省教育促进会“不知情”,区委“以为”只是交流,于是“创造条件”。难道是哪个身体健全的人“偷偷摸摸”地带着残疾孩子“下基层”?抱歉,说得有点辛酸,我无意以偏概全,但现实中确实存在利用残疾人作为赚钱工具的情况。虽然这种情况并不常见,程度、形式、对象、地点或许有所不同,但并非没有。

志愿活动首先必须合法、透明、正派。这三者缺一不可,就很难赢得最重要的信任。不得不说,我们都不怎么谈钱。的确,对残障人士来说,任何物质上的补偿都只是沧海一粟。然而,电视上一则报道却让我耿耿于怀,报道中我们省山区的学生们不得不在学校旁搭建茅草屋,才能安家落户。饭菜是白米饭拌几棵野菜,寒风中只穿一件单薄的衬衣……可以说,从“经济能力”来看,这些少数民族学生恐怕比那些残障儿童好不到哪里去。如果我国山区的学生们捐钱给残障朋友分享,那也不过是“几片树叶互相扶持”罢了。难道说,他们真的要去孩子们穿过森林的“死胡同”里寻找信件,然后把爱心箱放进去吗?我认为,如果我们不去理解、不主动分享山区学生的处境,真的很难对残疾儿童产生真正的同情。如果有机会,邀请团员们去偏远地区孩子们的寄宿家庭“交流”一顿午餐,会很有意义。

组织各种形式的动员,为残疾人奉献和分享,是值得尊敬的高尚行为。然而,最重要的是,慈善只能发自内心,它必须是非营利性的。任何人都无权让残疾儿童受苦,也不应该强迫那些一无所有的孩子分享。我们知道,同情心是无边无际的,但或许我们不应该“收集”它!

阮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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