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毒品案件进行流动审判

November 11, 2011 16:55

(Baonghean)-11月11日上午,南丹县人民法院在兴仙乡设立流动法庭,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文凯(1966年生),居住于清章县清水乡,以及被告人阮金诗(1972年生),居住于兴仙乡的两起刑事案件,罪名是“非法持有毒品”。

根据起诉书,两名被告均为吸毒成瘾者,并被南丹警方凭借证据逮捕。在搜查过程中,警方从黄文凯处缴获13.025克海洛因,从阮金诗处缴获0.26克海洛因。在调查过程中,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据《刑法》第194条第1款和第2款,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南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文凯有期徒刑9年6个月。被告人阮金诗系惯犯,且曾因盗窃公民财物、破坏社会主义财产等罪名两次被定罪,南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阮金诗有期徒刑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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