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法院:对四名被告因反国家宣传罪进行审判
(Baonghean.vn)-5月24日上午,在荣市义安省人民法院对4名被告人因涉嫌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宣传罪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四名被告人分别是:Dau Van Duong(1988 年出生)和 Tran Huu Duc(1988 年出生),均居住于南丹县南禄乡第 4 村;Chu Manh Son(1989 年出生,居住于安城县福清乡第 12B 村);Hoang Phong(1987 年出生,居住于琼鎏县琼林乡第 23 村)。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11年3月和4月,杜文阳(Dau Van Duong)、阮春金(Nguyen Xuan Kim)和陈友德(Tran Huu Duc)前往顺化与阮文黎(Nguyen Van Ly,原顺化教区神父)见面。阮文黎为他们提供旅费,并承诺为他们提供资金购买工具和印刷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宣传材料。
乂安省警察局于2011年8月2日起对被告人发出暂时拘留令。其他被告人包括阮春金、邓春祥、郑文上、黄德爱,安全侦查机关继续起诉被告人并对其发出暂时拘留令,但因为他们已经逃脱,将把他们分开并作为单独案件进行审判。
被告因反国家宣传罪受审
陪审团判处:杜文阳(Dau Van Duong):有期徒刑42个月,服完刑期后,缓刑18个月;陈友德(Tran Huu Duc):有期徒刑39个月,缓刑12个月;朱孟山(Chu Manh Son):有期徒刑36个月,缓刑1年;黄风(Hoang Phong):有期徒刑24个月,缓刑,缓刑36个月。
阮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