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邻居孩子的老人被判处加重刑罚

越南勇 January 23, 2018 06:38

与一审不同的是,Vinh先生对于猥亵邻居女孩的指控坚称自己无罪,但被法庭驳回。

1月22日,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丹荣(80岁)涉嫌强奸儿童案进行上诉审理。

四个多月前,Vinh先生因性侵邻居家一名年仅三岁的女孩,被河内人民法院判处八年有期徒刑。受害者家属提起上诉,认为判决过轻,威慑力不足。

被告人 Vinh(左)在上诉听证会后得到了亲属的帮助。

指控称,2015年10月5日上午,附近一名三岁女孩和一群朋友到Vinh先生家玩耍。看到女孩手里拿着一个冻住的水瓶,Vinh先生便把她带到二楼,用锤子砸碎了水瓶,并将其他孩子赶了出去。在那里,老人对女孩实施了猥亵。

当女孩反抗时,他骗取女孩的钱财,让她买零食,以实施他的邪恶计划。受害者的家人随后向有关部门举报了此事。

一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然而,在上诉听证会的交叉质询中,Vinh先生坚称自己没有犯下指控的罪行。上诉法院因被告无法提供证据而驳回了此案。

法院裁定,忽略根据侦查机关的证词、现场实验和医学检查,Vinh先生对女孩实施了性侵犯。审判小组认定,被告人Vinh的行为具有危险性,需要严惩,因此将刑期从两年增加到十年。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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