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乂安省委常委会2014年11月28日3736-CV/TU号批示)
(Baonghean)- 为有效开展职业培训,创造就业机会,提高我省人力资源质量,满足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要求,省委常务委员会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指导实施以下措施:
1.指导教育培训部门做好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初高中毕业生分流工作。
2.指导劳动荣军社会部、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登记和指导初中毕业生(不继续读高中的学生)到职业学校学习;高中毕业生(不参加大学或专业学院入学考试的学生)到我省职业院校和中级职业学校学习。
3.指导财政厅配合内务厅、劳动荣军社会厅,根据市场需求和招生能力,拨付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养资金和指标,于2015年落实。
4.指导全省各职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院校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主动配合省直各厅、各分支机构、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做好培训职业介绍和年度招生工作。
5.履行对企业和投资者的承诺,引进我省训练有素的劳动力资源。
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