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乂安省委常委会2014年11月28日批示第3736-CV/TU号)
(Baonghean)- 为有效开展职业培训,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全省人力资源素质,满足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要求,省委常务委员会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指导实施以下措施:
1.指导教育培训部门做好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初高中毕业生分流工作。
2.指导劳动荣军社会部、区、市人民委员会做好初中毕业生(不继续读高中者)到职业学校学习的登记和指导工作;做好高中毕业学生(不参加大学、专科学校入学考试者)到本省职业院校、中专学校学习的登记和指导工作。
3.指导财政部配合内务部、劳动荣军社会部,根据市场需求和招生能力,拨付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经费和指标,于2015年落实。
4.指导全省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学院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主动与省直各厅、部门、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密切配合,做好培训职业介绍和年度招生工作。
5.履行对企业和投资者的承诺,引进我省经过培训的劳动力资源。
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