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Baonghean)-为落实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2014年11月28日第3736-CV/TU号批示)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与创造就业机会指导工作的指示,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于2014年12月15日签发第9467/UBND.VX号批示,指示如下:
1.教育培训处负责推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以及初中、高中毕业生分流。
2.劳动荣军社会部、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负责初中毕业学生(不再继续读高中的学生)的登记、指导工作。到职业学校就读;完成高中教育(不参加大学入学考试)的学生到我省高等学校和职业中学就读。
3.财政部、计划投资厅配合劳动荣军社会部,根据市场需求、招生能力等情况,拨付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养资金和指标,于2015年落实。
4.省属高校、职业学校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提高培训质量;主动与省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密切配合,有效推介培训专业,做好年度招生工作。
履行对企业和投资者的承诺,招募本省训练有素的劳动力资源。
要求各单位领导指导本单位认真落实内容,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落实情况(普通教育方面通过教育培训厅,综合职业培训方面通过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厅)。
省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