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猪瘟防控
(电报编号16/CD-UBND,2012年4月11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据越南动物卫生局通报,自2012年初至今,越南老街、奠边、安沛3省10个县市43个乡坊发生蓝耳病,导致8300多头猪发病,销毁5165头猪。
在义安省,2010年和2011年,蓝耳病大规模发生,疫情持续时间长,导致数万头生猪患病、死亡和销毁,给农民造成了经济损失。
此次疫情发生并广泛蔓延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滞后,各地未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有的地方隐瞒疫情,病猪未及时销毁,有的地方将病猪贩卖、调运到外地。
为积极预防、防治和及时遏制疫情,不让疫情蔓延,将蓝耳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各部门主任、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紧急指导落实以下内容:
1.区人民委员会:
- 定期、持续地以多种形式开展疫情危害宣传;动员大家落实:不隐瞒疫情,不买卖病猪及病猪产品,不出售病猪,不将病猪运出疫区,不随意丢弃病死猪。动员农民采取生物安全养殖措施。
- 召开县级畜禽防疫指导委员会会议。指派畜禽防疫指导委员会成员负责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检查、督促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疫情监测和早期发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各乡、坊、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书记、街长、村长、公社长、基层兽医和基层群众组织加强疫情监测和发现工作。
严格执行从乡镇人民委员会到县(通过兽医站)、到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通过兽医局)的每日疫情报告制度,以便在疫情有限时及时处理。
——重点巡查,严格管控生猪及猪产品进出本辖区。坚决禁止从疫病疫区输入生猪及猪产品。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指示各乡、坊、镇人民委员会抓紧完成春季牲畜免疫、败血症、霍乱、副伤寒免疫工作;特别是根据政府总理2011年10月15日第1791/QD-TTg号决定组织开展猪瘟免疫工作。
对免疫率低的免疫单位进行督促检查,采取措施指导提高免疫率,提高抵抗力,减少继发感染的可能性。同时,在2012年春季免疫结束后,立即组织实施该区域畜禽饲养环境卫生、消毒、灭菌工作。
- 发生疫情时,要按照农业与农村发展部2008年7月15日第80/2008/BNN-TY号决定关于《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蓝耳病防治规定》的规定,采取严厉措施,如:立即埋葬首次发生疫情的死猪、病猪,宣布疫情发生,成立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组织消毒,暂停从疫情区运出生猪及猪产品,使用蓝耳病疫苗进行免疫,封锁疫情区,防止疫情蔓延和蔓延到其他地方。
2.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配合县人民委员会加强对全省蓝耳病防治工作的指导。
- 指导兽医部门:
+加强疫病防控、检验检测、监测和早期发现,严格管控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出省运输,依法严厉查处和处罚运输违法行为。
+ 充分准备手段、工具、化学品、疫苗……以便在疫情发生时主动预防。
3. 信息通信部、省广播电视台、义安报社
密切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加强大众媒体对蓝耳病情况和防控措施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让群众主动举报、配合防控。
4财政部
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厅积极向省人民委员会建议安排疫病防控资金来源;对因猪蓝耳病被销毁生猪的养殖户按现行规定给予支持。
5.各级动物禽疫病防治指导委员会委员
加强检查督导,紧急落实防疫措施,坚决防止蓝耳病蔓延。
6. 省警察局
-配合兽医、市场管理等部门增加力量,补充动物检疫站,检查并阻止疫区生猪及猪产品运出省外。
-指示县公安机关配合各县人民委员会,防止疫区生猪及生猪产品运输至未发生疫情的地方。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县级单位人民委员会主席、各部门主任、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紧急、同步、有效落实防疫措施。
如果任何县对疫情发现和报告不及时,导致疫情蔓延,该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必须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承担全部责任。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或困难,请及时向农业与农村发展厅汇报,并报省人民委员会及时解决。
KT. 董事长
副总裁
丁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