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预防
(Baonghean) - 为加强预防和应对儿童营养不良的工作,满足新形势的要求,2014 年 8 月 8 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 10/CT-UBND 号指示,要求:
1.省各厅、部门、行业的领导、各县、镇、荣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认真组织实施预防和解决儿童营养不良问题的工作;紧紧围绕省委常委会2014年4月4日第10-NQ/TU号关于促进乂安省卫生事业发展的议定,到2020年降低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率的目标;制定计划和方案,在预防和解决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问题工作中同步组织、专业化和部门间协调;将预防和解决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问题的内容纳入本部门、本级年度行动计划。
2.信息和传播部将主持并配合卫生部指导开展广泛深入的、丰富多样、适合每个目标群体的宣传活动,以提高人们特别是农村、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对预防和解决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问题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重要性的认识和意识。
3.卫生厅配合劳动荣军社会部、教育培训部每年按规定对全省儿童营养不良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同时指导所属单位制定防治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的具体方案,供各级主管部门及时领导指导。
4、卫生部配合教育培训部和地方在群众中广泛开展营养教育,重点是指导母乳喂养,组织儿童合理膳食;提高儿童在校就餐率,改善物质条件,扩大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基层托幼体系建设;提供清洁饮用水,保护环境;预防和控制儿童传染病;检查食品卫生安全……为儿童医疗保健和预防和控制营养不良创造条件,力争迅速降低本地区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
5.财政部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提供必要的资金,确保本省预防和防治儿童营养不良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6. 切实推行儿童营养不良防治工作社会化。各部门、各级要重视国家财政投入,动员省内外及海外个人和组织支持儿童营养不良防治工作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设施;继续重视落实各项补助政策,加强基层特别是农村山区儿童工作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
7.建议省祖国阵线委员会、社会组织和工会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向工会会员普及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工会会员清楚地认识到预防和解决儿童营养不良问题是全社会的任务;每个工会会员和工会组织成员都要对做好预防和解决儿童营养不良问题负起责任并动员大家一起做。
8.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地方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落实本指示,并每半年、每年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通过卫生厅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