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值此2010-2015年全省群众运动先进典型表彰大会之际,义安报隆重推介胡德福同志的文章),省委书记)
(Baonghean)——我们敬爱的胡伯伯曾经教导我们:“人民的力量非常伟大。群众动员非常重要。如果群众动员不力,一切都会失败。如果群众动员得当,一切都会成功。” 秉承着胡伯伯的思想,我党在革新事业中始终致力于构建党与人民、党与人民之间的团结联盟。这种血肉相连的关系在人民中建立了巨大的共识,而这正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前提:道德建设和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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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勒边防站(Que Phong)的警员帮助村民收割水稻。摄影:阮山 |
在越共六大上,越共六届中央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创新党的群众工作,加强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第8b-NQ/HNTW号决议。该决议得到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全党、全军和全民中形成了对创新群众动员工作的地位、作用和必要性的高度共识。越共十届中央政治局于2010年2月25日颁布了第290-QD/TW号决定,肯定了群众动员工作在新时期的作用和重要性,并颁布了《政治系统群众动员工作条例》,其中明确指出:“群众动员和群众动员工作是我国整个革命事业的战略性任务,是确保党的领导、巩固和加强党、国家和人民血肉联系的重要条件。”乂安省党委第十七次代表大会还强调发挥群众运动工作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意见,以便处理,为维护人民安宁作出贡献,不让本地区出现热点问题,增强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当地官员与施工单位协调,动员琼江乡(Quynh Luu)第6村的居民移交1号国道的施工现场。图片来源:TN |
为成功实施该方针,省委民运委员会建议党委有效落实关于颁布乂安省政治系统民运工作规定的第2138号决定、2012年10月4日第2954号决定关于颁布宗教核心建设项目的决定;2012年8月30日第2924号决定关于颁布与人民对话规定的决定;省委常委会关于实施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民运工作的第25号-NQ/TW号决议行动计划的06、08、09号项目;省委常委会第10号项目,关于落实乂安省政治局第26-NQ/TW号决议和第217号、第218-QD/TW号决定的行动计划,其中“关于越南祖国阵线、政治和社会组织对社会进行监督和批评的规定”和“关于越南祖国阵线、政治和社会组织及人民参与对党建和政府建设提出意见的规定”。
秉持这一思想,群众动员工作始终领先一步。许多事例和事件都因认真主动地开展群众动员工作而取得重要成果,例如在特定地区政治稳定问题上,在落实国家重点项目方面,在维护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国防安全稳定方面。为取得这些成果,省委群众动员委员会已就检查和监督关于群众动员工作的指示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在三级公社、坊、镇、机关和企业有效落实《基层民主条例》。因此,21个县、市、镇已部署建设31个落实《基层民主条例》的亮点。通过落实《基层民主条例》,党委、机关、阵线和群众组织的领导方式、工作作风和作风都发生了变化。广大干部党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懂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基层民主条例的良好实施,为反腐败、反浪费、推进行政改革、减少群众投诉举报、防止群众大量上访、上访中央作出了积极贡献。人民群众感到高兴,为维护政治稳定、社会治安、国防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落实关于先进群众动员工作的25号决议项目的发布,为各级政府和组织在创建先进群众动员典型方面营造了浓厚的竞争氛围。先进群众动员典型已深入到各行各业,逐步完善群众动员活动,将群众动员工作推向深入,逐步掌握民意,及时处理积压问题。每年,各地从基层到县级,评选、表彰和表彰先进群众动员典型和先进群众动员典型,做好考核评比工作。2011年有367名典型,到2015年,已登记待创建2500名典型。
为使群众动员工作卓有成效,必须把握民意,贴近群众,帮助群众。各级群众动员委员会建议党委领导和指导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的活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爱国竞赛运动、“全民团结起来,建设社区文化生活”运动、支持“扶贫基金”运动、“西部志愿冲击”运动、“携手建设新农村”运动。
各级政府机关和行政单位的群众动员工作也得到推进。各级群众动员委员会建议党委领导和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群众动员工作,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厉行节约。处理投诉和举报,处理和解决本地区悬而未决的紧急案件。政府的群众动员工作在意识和行动上发生了转变,从而有助于建设公共道德,提高各级政府官员的意识、责任感和服务人民、服务企业的态度。
我省正在落实政府总理2013年关于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项目的2355/QĐ-TTg号决定,因此,开展群众动员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进一步动员群众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落实土地清理政策和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项目;消除饥饿、减贫、打击非法移民、打击非法传教、保护森林、资源、矿产、维护和弘扬民族独特文化价值等计划,为顺利实现我省社会经济目标作出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为圆满完成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至2020年乂安省发展方向和任务的第26号决议-NQ/TW号目标,民运委员会建议印发关于“提高党在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中的领导效力”的第10号项目,特别是解决紧急、突出问题。各级党委认识到在地方实施该项目的重要性,已将该项目内容纳入各级党代会决议予以落实。截至目前,第10号项目-DA/TU的内容已基本得到有效落实;项目中提到的紧急、突出问题有:太阳洋猪养殖场(杜良)、滨水装卸合作社、忠杜合作社的环境污染问题,锦长堂(琼禄)、春美堂(乂禄)的土地纠纷问题;归合、归州等地农林场与群众的土地纠纷问题,是省民运会和省各级党委、机关、有关部门重点关注、动员说服群众的问题,结合国家政策向有利于群众的方向同步解决,因此,这些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得到群众的支持。
但是,在开展和部署群众动员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缺点、局限性和不足。对党关于群众动员工作在一些部门、地方的指示、决议和建议的部署、督促、检查、督导、总结和贯彻落实工作不够主动,成效不显著。越南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的典型建设工作还比较混乱,缺乏主动性,成效有限,没有出现大的典型,有的地方只是形式主义地建立了典型。对越南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的监督和社会批评工作还缺乏主动性,成效较低。对《民主宪章》在一些部门、部门、地方的贯彻落实工作还比较有限,有的地方形式主义色彩比较浓。对群众情况的掌握和综合,向党委、政府和地方提出建议有时不够及时,官僚主义、为群众找麻烦的情况仍然存在。一些地方,解决投诉和举报,特别是土地问题和场地清理工作仍然缺乏成效。与各级各部门协调评估祖国阵线、社会经济计划、国防安全等一些项目……仍然进展缓慢,效率低下。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一些党委、机关和干部党员群众动员工作责任意识不够强。一些基层群众动员任务落实不够经常性,比较混乱,比较被动;落实方式方法缺乏创新;一些党委群众动员委员会的参谋、建议、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一些干部党员包括群众动员工作干部在工作中没有起到表率作用,群众的信任度降低了。在开展群众动员工作过程中,部门、机构、力量之间的配合不够紧密,效率不高。
所以,要使群众动员工作真正成为我国整个革命事业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首先必须有力地转变一切组织、一切力量、整个政治体系和全体人民在开展群众动员工作中的思想意识、认识、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把落实各级党代会决议与群众动员工作行动纲领和政治系统群众动员工作条例结合起来。其中,群众动员工作要注重参与建设政治、思想、组织上廉洁强大的党组织,切实发扬民主,维护纪律和秩序;尊重和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依靠人民建设党。做好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社会监督批评条例建设项目,有效落实关于群众动员工作的第25-NQ/TW号决议和关于政治系统群众动员工作条例的第290号决定。加强和提高群众动员小组、群众动员小组、祖国阵线以及宗教和民族地区组织的活动质量。
第三,不断创新群众动员工作的内容和方法,以适应新形势……在此基础上,立足基层,贴近地方,贴近群众,加强与群众的直接对话,准确无误地掌握和汇总群众的思想、愿望和合法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并建议党、国家、各级党委和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引导和指导及时、依法解决与群众生活、工作和收入直接相关的问题……
四是发挥干部党员关心民生的先锋模范作用。
群众动员工作是党与人民、具体群众与社区、社会阶层之间的互动活动,旨在在地方乃至更广泛范围内开展共同运动。群众动员工作既要科学,又要善于动员和凝聚群众,形成合力,确保党的指示、决议、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得到贯彻落实,胜利实现我们党努力追求的“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