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在宗教地区政治体系建设中的领导和指导

August 5, 2014 09:03

(宝安)——近年来,省委第十六届任期2006年12月5日关于建设宗教地区基层政治体制的第09-KL/TU号决定的落实工作,在各级政府中得到了持续重视,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初步的积极进展。然而,目前宗教地区基层政治体制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许多地方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政府管理运作、祖国阵线和人民团体活动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一些地方甚至缺乏领导和指导解决基层问题和事件的能力。党员发展、党员团结和团体成员凝聚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宗教界人士和官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宣传、动员和贯彻落实工作仍然混乱、效率低下。

许多宗教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缓慢,贫困率仍然很高;社会经济发展和公民义务履行方面的内部资源调动情况不佳。预防、掌握、侦查、制止和处理非法宗教活动的工作仍然被动,效果不明显,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复杂事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上述局限和不足,除了客观因素外,主要源于主观原因:许多地方对宗教地区基层政治体制建设的认识和指导方法仍然模糊不清,缺乏具体纲领、计划和措施,或者僵化、机械、缺乏创新。一些宗教地区基层政治体制中的党委、机关和组织,没有明确自身在基层的责任,仍然被动地等待上级指示,缺乏与宗教领袖和官员沟通和争取支持的方法;甚至表现出自卑情结、歧视、回避、畏惧冲突,不敢正面抗争,任由一些问题持续存在,造成民众不满,并引发复杂事件。各部门、分支机构、祖国阵线以及省区级组织对基层的领导、指导和引导,有时不够贴近基层,不够具体,不够规范,效率低下。

为克服上述局限,省委常委于2014年7月15日印发第20/CT-TU号指示,要求各党委、党组织、有关部门、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继续深入掌握和推进省委第十六届任期2006年12月5日关于在宗教地区建立基层政治体制的第09-KL/TU号结论,并结合省委第十七届任期2012年3月13日关于提高义安省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和战斗力的第09-NQ/TU号决议,重点落实以下若干关键内容:

- 创新和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使基层政治体制、党员和教育界人士的意识和责任感发生明显变化;

- 重点建设和加强宗教地区,特别是街区和村庄的基层政治体系组织;

- 重点提高宗教地区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责任感;继续加大对宗教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投入。

光伏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最新的

x
加强在宗教地区政治体系建设中的领导和指导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一款产品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