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畜禽饥寒疫病防治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 2013 年 12 月 17 日批示第 38/CD-UBND 号)
据国家水文气象预报中心预测,受气候变化影响,2013—2014年冬春作物天气形势复杂,低温天气可能伴随多次严重寒流,影响畜牧业生产。
为防止和最大程度减少2013-2014年冬春作物对畜禽造成的损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各部门主任、相关领域和部门负责人紧急部署和指导实施以下内容:
1.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 指示各专业部门、组织、乡、坊、镇机关认真落实乂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2013年9月30日第2299/SNN-CN号批示指示,落实防止牲畜、家禽饥寒疫病措施,特别是在春节前、春节期间、春节后,要抓紧落实以下内容:
+ 重点宣传动员,确保每户畜牧户都有稻草、残茬或干草作为牲畜饲料。引导群众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种植冬季作物,休耕地种植牧草和粗玉米;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农副产品和工农业副产品,储存起来作为水牛、奶牛冬季饲料。
+ 定期向农民通报天气变化情况,推广预防往年冬季放牧牛群饥寒的经验;在寒冷天气,要定期监测天气变化,主动指导及时预防饥寒。当室外温度降至120摄氏度以下时,要指导农民不要用牲畜耕地或拉车;不要在田间和院子里放牧牛、羊和马;补充精饲料并提供温水;将牛群和水牛迁出高原地区;将散养的牛和水牛转移到可以饲养和控制的地方。
+ 地方定期检查、提醒、动员畜牧养殖户切实落实各村、村组水牛、奶牛防饥防寒措施,及时制定帮扶计划,帮助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政策户做好牲畜越冬保护。
——加强指导各专业部门、办公室和地方政府配合兽医部门做好2013-2014年冬春作物牲畜定期免疫工作;将基层畜禽疫病监测责任落实到乡、坊、村、村政府和地方兽医官员。
- 对不认真落实上述预防、防治饥寒病措施的畜牧养殖户,因饥寒病死亡的牲畜不予扶持;
因主观原因造成本地区牲畜、家禽饥饿、寒冷、疾病等死亡,且执行方向不坚决、上述措施缺乏统一性时,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要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
2.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责成兽医局、畜牧养殖中心、农业推广中心直接指导各县、镇、市专业单位和兽医站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宣传、动员和指导群众预防和应对牲畜饥饿、寒冷和疾病的措施。
——从县到基层加强对畜禽防饥防寒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配合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继续做好水牛、奶牛群口蹄疫疫苗接种工作,督促全省按规定做好禽流感、蓝耳病等防疫消毒工作。
——指导、检查、督促各主管部门、地方做好本地区疫病防控工作;做好检疫、运输管控、牲畜禽屠宰管控、兽医卫生检验和场所疫病监测工作。定期监测天气变化,遇异常天气变化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检查、督促、汇总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本通告执行情况。
3.省广播电视台、乂安报社:
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通过大众媒体专栏、模型、实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2013-2014年冬春作物防饥防寒措施的宣传、传播和指导。
要求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各部门主任、相关领域、行业负责人认真组织、部署、落实。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困难,应及时向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汇报,并报省人民委员会及时解决。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丁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