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节省 10% 的常规开支来增加基本工资
国会决议指出:利用经常性支出节省的10%增加2013年工资改革的资金来源。
照片经济
今天(11月15日)上午8点30分,国会以90.96%的赞成率通过了2013年中央预算分配决议。
此前,国会已表决通过该决议第一条,内容如下:中央预算总收入为5198.36万亿越南盾。地方预算总收入为2961.64万亿越南盾。
中央预算平衡支出总额为 6818.36 亿越南盾,其中包括中央预算对地方预算的额外平衡和定向补充支出 1935.95 亿越南盾。
第一条以91.57%的支持率在国会获得通过。
国会还以高票通过了决议第二条,该条内容涉及2013年中央预算对各部委、部门、中央直属机构的分配,以及中央预算对各省、直辖市预算的追加分配。
决议责成政府根据国家预算法、国会决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等规定,将国家预算收支任务和中央预算分配级别部署到各部委、行业、中央直辖市,并通知各省、直辖市国会代表团。
指导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向同级人民议会提交地方国家预算收入概算、地方预算支出概算,并依照权限和法律规定决定预算的分配。
责成各部委、各行业、中央机关和各级人民委员会于2012年12月31日前根据国会决议决定将2013年国家预算收支预算分配给各国家预算受益单位;根据国家预算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布预算;向国会第十三届国会第五次会议报告各部委、各行业、中央机关和地方预算分配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审查《应对气候变化国家目标计划》和《污染治理与环境改善国家目标计划》的内容、任务和组成项目,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下达预算分配和执行任务。
决议要求中央和地方各部委、部门和机构:在安排发展投资支出时,优先用于偿还2013年可完成的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债务;尽量减少新开工项目,安排偿还预付预算资金,确保使用官方发展援助(ODA)资金的项目有足够的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和工程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只为真正紧急的项目预付资金。
利用经常性开支(扣除工资及与工资有关的费用后)节省的10%来增加2013年工资改革的来源。
各省、直辖市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负责按照规定从地方预算中安排配套资金,用于落实地方管理的国家目标计划。
决议还要求严格控制企业、一般公司和国有企业落实发展投资支出预算,确保效益,防止损失和浪费;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有无政府担保的对外贷款,确保偿债能力,有效利用资金,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据(vov.v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