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近贫困户农业保险保费支持力度

February 28, 2013 17:48

对参加农业保险试点的近贫困农户和农业生产个人,保险费支持比例由目前的80%提高到90%。



超过14.9万户家庭参加了水稻作物保险 - 插图

这是《决定》的内容之一。358/QD-TTg修改、补充第199号决定的若干条款。315/QD-TTg总理刚刚于2011年3月1日颁布了关于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试行农业保险的法令。

参加畜牧业保险试点的农户、个人和农业生产组织,仍可享受2008年6月5日第719/QD-TTg号决定关于畜禽疫病防控支持政策、2011年8月23日第1442/QD-TTg号决定关于修改补充第719/QD-TTg号决定若干条款、2009年12月31日第142/2009/QD-TTg号决定关于在受自然灾害和疫情影响地区恢复生产品种、畜禽、水产品生产支持机制和政策以及2011年12月31日第142/2009/QD-TTg号决定关于在受自然灾害和疫情影响地区恢复生产品种、畜禽、水产品生产支持机制和政策的规定。49/2012/QD-TTg2012年11月8日关于修改补充决定第三条142/2009/QD-TTg

试点地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实际保险赔偿水平,按照不超过牲畜受害时经济价值的原则,确定对农户、个人、团体、农业生产组织直接扶持的具体标准,确保保险赔偿总额和因自然灾害、疫情等原因受损牲畜的直接扶持水平。

第358/QD-TTg号决定明确规定了签订保险合同的期限。即,保险合同签订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保险合同汇总、评估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超过16万户家庭参加了保险。

财政部保险监管司负责人表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按照《决定》实施一年多来,315/QD-TTg根据总理指示,农业保险试点已在20个省市开展。

截至2012年10月底,已有160,787户农户签订了保险合同(其中85%为贫困户),农作物、牲畜和水产品的保险总价值为18,450亿越南盾,保险费为1,305.18亿越南盾。

关于水稻作物保险,保险公司已在平顺、同塔、义安、太平、河静、南定、安江等水稻种植优势省份实施了水稻作物保险。总承保水稻种植面积为36,997公顷;投保户数为149,502户;总承保价值​​超过823,255百万越南盾;总保费为359亿越南盾。

牲畜保险方面,目前已在北宁、同奈、义安、永福、清化、平定、河内等省份实施,参保牲畜总数为:水牛和奶牛3,700头、生猪17.98万头、家禽82.1万只;参保户数为7,362户;保险总价值为1,863.78亿越南盾;保险费总额为122.59亿越南盾;赔偿金额为2,300万越南盾。


据(Chinhphu.vn)-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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