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办理行政手续创造“最佳、最快捷、最便利”的条件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全省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单位继续大力改革行政程序,为人民和企业在执行行政程序时创造“最好、最快、最有利”的条件。

根据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2025年2月18日第08-TB/BCĐ号通知,关于省委书记、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对2024年活动成果、2025年主要任务和解决方案的总结,省人民委员会发文要求各司局长,省级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重点落实以下任务:
省各厅、部门、行业,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继续发挥行政改革(AR)所取得的成果和优势,同时,在2024年紧急指导克服各机关、单位行政改革中的不足和局限性。推动全面、同步落实行政改革06项内容,及时出台行政改革相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各单位和个人在行政改革实施中的职责,梳理、分配和落实任务。修订、补充和制定工作协调处理规定,确保任务清晰、同步、不重叠;优先配置资源,提高行政改革的有效性和效率;
- 继续大力实施行政程序改革(APR),创造有利条件“最好、最快、最方便”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办理行政手续的便捷性,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时间和成本。及时、全面公开机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宣传教育,采取措施鼓励群众和企业在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省级行政审批信息系统等网上办理公共服务、网上缴费。
——主动落实所交付的任务,主持或协调落实中央政治局2023年7月18日第39-NQ/TW号决议、国会2021年11月13日第36/2021/QH15号决议和2024年6月26日第137/2024/QH15号决议、省委执行委员会2021年12月24日第05-NQ/TU号决议和2022年8月5日第09-NQ/TU号决议。将落实上述决议与同步落实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第57-NQ/TW号决议关于科技发展、创新与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的内容相结合;
——重点落实以下任务:改组行政单位、精简组织机构,确保工作不间断、不拖延;审查、修改职能、任务、组织结构等规定,避免重复、遗漏;关注受改组、精简组织机构实施影响和直接相关的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制度和政策;修改、补充办理行政手续、处理专业工作的操作规章、流程和规程,确保符合现行法律文件;
——继续有效落实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自主负责制;促进公共投资资金的到位;有效安排机关、单位合并后的公共资产;
——重点领导、指导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推动行政审批文件、记录、结果电子化、电子认证,发展电子数据库系统,服务国家管理,实现全过程在线公共服务;
——加强对行政改革和公共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秩序,切实履行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首长的责任和义务。严肃处理被舆论举报滋事骚扰群众和企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官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前提是存在舆论,经核实属实)。
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选定的2025年行政改革工作要点指导机关、单位 (卫生部、工贸部及各县:Ky Son、Thanh Chuong、Quynh Luu、Que Phong):
- 向机关、单位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提出建议,重点指导委员会有效、高效地实施 2025 年 2 月 26 日第 08-CV/BCĐ 号批示中选定并公布的试点指令内容;
-及时向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成员提供信息、报告和请示,监督和指导各机关、单位有效落实交付的任务;
- 每半年和年底,向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提交指导委员会选定的各具体内容在所属机关、单位实施情况的报告,评估取得的成果、困难、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提案。
- 内政部:
-主持、配合科技局、相关机关、单位就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的整顿工作提出建议,只成立一个指导委员会,补充数字化转型任务,落实第57-NQ/TW号决议;调整、补充任务、工作规章……向指导委员会征求意见,报省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督促、监督、检查各部门、行业、地方落实行政改革任务。汇总、报告执行结果,纳入省人民委员会每季度、每半年和每年的行政改革定期报告中。
- 财务部:
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权力下放,优先为在执行行政改革、数字化转型和技术应用方面面临诸多困难的单位和地方提供资金支持;补充省指导委员会常设办公室设备,以便根据现行规定为省指导委员会的领导、指导、运作、检查和监督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