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在婚礼中践行文化生活方式
(Baonghean)- 在婚礼中践行文化生活方式是为了建设和发展越南文化和人民,满足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建设家庭、社区、社会的文化环境,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提高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近年来,义安省与全国一样,正在逐步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生活的方针政策。在婚礼中推行文化生活方式是各级党委和机关经常关注的内容之一。省委常委会2004年2月18日第19-CT/TU号指示《关于在干部、党员、职工和公务员婚礼中推行文化生活方式》贯彻落实12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省委、政府、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已主动提出计划,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04年5月24日第52/2004/QD-UB号决定《关于在乂安省按照传统文化习俗举办婚礼的规定》;重点补充和完善机关、单位、社区在婚礼中贯彻传统文化习俗的规章、条例、村规民约和公约。
跨层级、跨部门的婚礼文化生活方式宣传、协调落实工作开展得十分紧密有效,形式丰富多样。
明确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和责任,组织指导机关、单位贯彻落实19-CT/TU号指示的具体内容;模范执行个人及家庭婚礼相关规定。同时,有效宣传动员群众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许多富有创意的模式和做法在各单位、地方得到有效推广和保持,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省边防部队归合县、英山县的“朴素婚礼”模式;义丹县、琼琉县、新奇县和荣市的“新风尚婚礼”模式;义禄县、安城县的“甜蜜派对与婚后公告相结合”模式;共青团的“幸福、文明、节俭”婚礼模式……
19-CT/TU号指示实施12年来,已举办了超过52,725场遵循新生活方式的婚礼。在演州、安城、琼琉、新祺、宜禄等许多地方,遵循传统生活方式的婚礼已成为一种潮流,并持续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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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岐县新式婚礼组织模式。图片:Tran Thi Mai |
干部、党员、职工和公务员在举办婚礼的意识和行动上发生了显著变化。在实施第19-CT/TU号指示的最初几年,干部、党员和团员组织了许多遵循文化生活方式的模范婚礼,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向人们宣传了在婚礼中践行文化生活方式的理念。
执行第19-CT/TU号指示12年来的成果表明:大多数干部、党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遵守婚礼规定,确保符合当地风俗习惯;向机关、党支部和居住地报告组织情况;不利用婚礼收受礼物;婚礼仪式组织得简单、简洁;缩短组织时间和场地;一些落后习俗(挑战婚姻、强迫婚姻、抢妻)被废除;婚礼服饰越来越受到关注,旨在体现文化价值,符合各地区和各民族的风俗习惯。
但文明婚庆生活方式的推行还存在不少局限性:一些地方没有及时将推行文明婚庆生活方式的规定纳入机关、单位和村委会、居民委员会的规章制度中;检查督促、督促提醒工作还不够严密;公务员、党员、文化小区、文化家庭的年度考核评定、评优评先工作没有与推行文明婚庆生活方式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机衔接。
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机关对婚礼工作的领导指挥不力,按文化生活方式办婚礼的现象停滞不前,按文化生活方式办婚礼的模式大多未能保持和推广。在城镇地区,一些干部党员办婚礼越来越趋于浮夸、正式,有的甚至举办“喜帖会”,引发舆论哗然;迎亲时当街抛硬币的现象依然存在,扰乱秩序,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屡见不鲜。
主要原因是:各级、各部门、全社会在宣传推行婚庆文化生活方式方面的配合不够同步、力度不够;好模式、好经验的复制、鼓励和推进不够经常;一部分干部、党员在为自己和亲属举办婚礼方面的自觉性还不够;对在举办婚礼中表现出自利、浪费等行为的干部、党员、职工和公务员的违法行为处理和严肃批评不够严格,震慑作用不够强。
为了发扬已取得的成果,克服缺点和局限性,同时在人民中形成强烈的共识,在婚礼方面推行文化生活方式,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祖国阵线和组织要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第一:继续领导并有效指导各项措施的实施,推动在婚礼文化文明生活方式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旨在建设和发展越南文化和民族,包括乂安省人民的文化特征,体现越共十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2014年6月9日第33-NQ/TW号决议“关于建设和发展越南文化和民族,满足国家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精神。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机关、团体、干部、党员和群众在婚礼中维护和弘扬各地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的意识和责任感;及时纠正和纠正偏差,批判不良表现;把推行文明婚礼生活方式的标准与开展“全民团结共建文明生活”、“全民携手共建新农村”运动结合起来。
第三、发挥干部、党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在建设和推行婚礼文化生活方式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配合落实中央书记处第101-QD/TW号规定《关于干部、党员,特别是各级骨干的模范责任》和中央政治局2016年5月15日第05-CT/TW号指示《关于推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
四是继续引导和推广文明、节俭婚礼模式,形成全社会共识和响应。同时,鼓励机关、单位、社区按照文明、节俭的标准组织开展集体婚礼。
第五、及时有效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16年10月10日第60/2016/QD-UBND号决定《关于在义安省婚丧喜庆活动中贯彻落实文明婚礼规范的规定》。严格落实干部、党员、公务员婚庆监督制度;在个人年度文明礼仪评比中列入按文明礼仪举办婚礼的指标;严肃处理婚庆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胡福合同志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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