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在于建立和完善制度和法律,以确保质量、及时性和效率。
2025年8月23日,总理范明征签署了第1026/TTg-PL号官方通告,要求各部委、部门和地方重点指导制度和法律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文件明确指出:为继续加强制度和法律建设完善工作,确保纪律、秩序、质量、及时性和效率,总理要求各部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各自的职能、任务和权限,直接指导并向政府、总理和法律负责,做好制度和法律建设完善工作。
同时,紧急制定并完成向主管机关提交国民议会法律草案和决议、政府法令草案和决议以及总理关于详细指导国民议会法律和决议实施的决定;及时发布详细指导实施的文件,保证质量,按时按质按量地执行。
总理要求主管领域的副总理、部长和部级机关负责人,在制定和完善法律和决议草案的过程中,要注重指导、贯彻责任、积极主动地工作,并加强与国会各机关和相关机关的协调;及时指导在其职权范围内法律的实施,或就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向主管机关报告。严格按照政府和总理的指示,履行立法任务;同时,继续重点审查并明确指出法律法规中存在的困难、障碍和不足;根据各自的职能、任务和职权,积极主动地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就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向主管机关报告并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