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妻子胸口泼硫酸,因为她不让他发生性关系

April 20, 2016 05:06

连战因为妻子的拒绝而感到愤怒,他跑到房子的一侧,拿起用来点燃电池的酸液瓶,泼在妻子的脸上和胸部。

4月19日,后江省隆美县警察局决定对案件提起公诉,对被告人武文莲(37岁,居住于后江省隆美县永园乡第一村庄)提起公诉,判处4个月临时拘留,以调查其涉嫌“故意伤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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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连某与妻子THG女士(36岁)自2015年9月起分居。2016年农历平信新年期间,THG女士从胡志明市返回位于永元乡1村的家中过春节。2月8日凌晨,连某与妻子观看完跨年烟花回家后,两人发生争执。连某怀疑THG女士与另一名男子有染,但THG女士予以否认。

争吵过后,连某抱住G女士并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但遭到拒绝。连某怒气冲冲地走到屋子一侧,拿出一瓶用来点燃电池的酸液,将其泼向G女士,导致G女士面部、胸部、手臂和腿部严重烧伤,全身59%的面积受损。这对夫妇14岁的儿子当时正躺在母亲身边,也被酸液击中,造成轻微烧伤。

出院后,2016年4月初,G女士向警方投诉了Vo Van Lien的行为。

据 Dan Viet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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