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对兴新县(兴原县)新农村标准公社的认可
(Baonghean.vn)- 7月22日上午,由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魏琉平先生主持的省新农村评估委员会与雄新乡(Hung Nguyen)举行工作会议,评估向主管部门提交公社达到新农村标准的认可内容和标准。
接受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的方针后,雄新公社党委立即就此问题颁布了专门决议。此后,早日开展规划和计划公布工作,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作用。截至2014年7月,雄新公社已完成公社道路轴线和所有村道、巷道的混凝土铺设;灌溉沟渠20/23.2公里已完成混凝土铺设。此外,文化设施、电力、人均收入等其他指标也均按指示达到标准。2011年至2014年,公社新农村建设总预算为195.895万亿越南盾,其中公社预算为96.000万亿越南盾,人民捐资和土地捐资为148.595万亿越南盾。截至目前,该公社除未规划农贸市场标准外,已有18个标准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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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了雄陈乡新农村建设标准实施情况后,省评估委员会成员提出了质询和意见,并提出了在实施标准方面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其中该公社应更加注重环境、收入等问题,以实现达到被认定为符合新农村标准公社的条件的目标。
新闻和照片:富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