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奖励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决议草案
(Baonghean.vn)——6月15日上午,省人民议会文化社会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奖励在国际、国家和省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决议草案。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人民议会文化社会事务部部长胡福合同志主持了审查会议。照片:梅花 |
参加视察的同志有:省委常委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黄越阳。
该决议草案由表彰奖励委员会与省人民委员会协商后起草,并根据第91/2011/QD-UBND号决定和第47/2014/QD-UBND号决定进行修订和补充,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
因此,该省制定了奖励政策,奖励在以下领域的国际、国家和省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组织和团体:教育、职业教育、卫生;文化旅游;文学艺术;体育;信息通信。
与第 91/2011/QD-UBND 号决定和第 47/2014/QD-UBND 号决定相比,本草案将废除一些政策和一些政策中的一些内容。
具体而言,该草案建议不设立国家区域奖项,因为该奖项是通往国家级比赛的中间步骤;不颁发运动奖项,因为运动奖项的种类越来越多,而省级预算无法满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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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同志要求重新审议有关集体贡献产品、作品、项目和奖项的奖励规定,以确保每个人的贡献都能得到公平对待。照片:梅花 |
同时,该草案建议降低何春香奖的奖励水平(从甲级联赛基本工资的35倍降至25倍);足球锦标赛的奖励水平(从全国锦标赛金牌的1000倍,相当于13亿越南盾,降至400倍)……以确保其他领域奖励政策实施的公平性。
根据草案,在会议上参与审查的代表们除了肯定发布该决议的必要性外,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要求起草机构考虑并考虑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表示担忧,草案中除了针对各领域的具体政策外,还规定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决定对杰出案例和奖项给予更高的奖励,这并不合适。因为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个人决定奖励水平的权力不能高于省人民议会决定的奖励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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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黄越阳建议,在草案规定不颁发运动奖的情况下,应考虑某些领域(例如足球、官员和公务员的IT竞赛)的部分奖项是否属于运动奖。照片:梅花 |
省人民议会主席还要求起草机构审查和考虑有关集体贡献的产品、作品、项目和奖励的奖励规定,以确保每个人的贡献得到公平对待。
在文学艺术领域,奖励对象需要调整,不应仅限于艺术机构和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应扩大到包括普通从业人员,因为实际上,这些单位中的合同工也对每个具体的获奖作品和项目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些代表还建议起草机构考虑删除草案中的一些条款,例如取消关于奖励提名行政程序的规定;增加过渡性条款,为政策生效后的实施创造条件;考虑某些领域(例如足球、官员和公务员的IT竞赛)的某些奖励的性质,例如它们是否属于行动奖励,而草案规定不奖励行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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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主任何福合结束了调查。照片:麦花 |
文化社会委员会主任何福合在审查结束时指出了第91/2011/QD-UBND号决定和第47/2014/QD-UBND号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局限性,并肯定了本草案克服了上述问题。
然而,文化社会厅厅长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和起草机构继续与各界协商,以达成共识,确定奖励对象是取得杰出成就的个人,还是对具有集体贡献性质的团体进行奖励。
何福合先生还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应根据《法律文件颁布法》的规定,拟定奖励一些特别突出案件的条例草案,并规定奖励申请的行政程序条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