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共机构和单位岗位建设与管理指导委员会
越南总理范明征刚刚签署了2023年4月25日第439/QD-TTg号决定,关于成立行政机关、组织和公共服务单位职位建设和管理指导委员会。
![]() |
副总理陈柳光担任委员会主席 |
副总理陈柳光担任指导委员会主席。
内政部长范氏清茶担任委员会副主席。
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各部委、部级机构和政府机构的领导代表。
指导委员会是一个跨部门协调组织,其职能是向总理提供建议和协助,研究和指导行政机关、组织和公共服务单位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职位发展和实施。
指导委员会提出了完善职位清单的解决方案,职位描述
指导委员会履行以下任务和权力:根据法律和主管机关的规定,研究并向总理提出方向和解决方案,以完善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职位清单、职位描述和职位能力框架。
同时协助总理指导、规范和协调各部委和部级机关,完善行政机关、组织和公共服务单位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岗位制度。
协助总理敦促各部委、部门和地方组织实施其管理的机构、组织和单位的职位岗位项目制定和审批工作,同时重组和提高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素质。
内政部是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根据该决定,内政部是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协助委员会主席制定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指导委员会的运作条件,利用其机构组织实施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汇总和报告指导委员会的总体活动,并执行委员会主席分配的其他一些任务。
内政部长发布决定,成立指导委员会支持小组。指导委员会支持小组的成员包括内政部多个职能部门、中央组织委员会、政府办公厅、司法部和财政部的领导和专家。
指导委员会的年度运营费用由国家预算保证,具体安排在内政部的年度国家预算估算中,并根据法律规定从其他资金来源获得资助。
指导委员会活动的支出内容、支出水平、设立、分配、实施和资金结算,应当符合财政部的指导和现行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