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正式开始收取学前寄宿服务费用
(Baonghean.vn)——从 2018 年开始,荣市将开始收取公立幼儿园寄宿服务费用。
这是荣市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关于公立幼儿园寄宿机构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指导的第 7192/UBND-GDTĐ-TCKH 号文件的内容之一。
据此,自2018年1月1日起,荣市所有公立幼儿园将根据学生实际托管月数,每月每名学生额外收取7万越南盾作为寄宿机构的服务费,每月定期收取,每学年最多收取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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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Ha Huy Tap幼儿园学生的餐食。图片:Song Hoang |
所得款项将用于支付直接在学校做饭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薪金捐助;支付中午值班老师的加班费,以便孩子们在学校吃饭和休息;支付寄宿机构额外的电费和水费;为寄宿机构购买必需品:炊具(锅、碗、杯、勺……)、儿童用品(台面、床、垫子、毯子、枕头……)和其他费用。
此前,自2017-2018学年起,教育培训部于2017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年度收支指南的第1643/SGD & DT-KHTC号公文中,就提及了公立幼儿园寄宿服务收费问题。此后,荣市许多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设定为每名学生每月11万至15万越南盾,家长们对此意见不一。大多数家长认为,这个收费标准过高。
目前,荣市的学费为每月21万越南盾,比该省其他地区(城镇、县级公社学校或山区学校)高出3至5倍。近年来,学校将部分学费收入用于支付合同制炊事员的费用和其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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