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建筑垃圾处理困难
(巴新)——自6月中旬以来,按照荣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城市环境一号有限公司已将“清洁”道路移交给辖区内各坊、乡,用于接收、管理和直接处理建筑垃圾。然而,三个多月过去了,荣市建筑垃圾处理工作依然进展缓慢。
建筑垃圾重新堆积
荣市边水坊8号街区文化馆旁阮氏清街的空地上杂草丛生,堆积着大量垃圾,其中有大量碎砖、碎镜以及居民房屋翻修和建设产生的沙子和碎石。此外,这片空地周围还堆积着许多黄氏垸道路建设项目留下的预制混凝土块和污水管道,这些垃圾多年未清理。8号街区负责人阮仲茂先生感到不安:“风亭仓街的建筑垃圾收集完毕后,人们就利用这片空地倾倒建筑垃圾,周围没有围栏,还有道路建设项目积压已近五年的建筑材料。由于长期未处理,加剧了道路拥堵,影响了交通安全和城市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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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聚集”在阮氏清街,靠近滨水坊(荣市)第 8 区文化馆。 |
谈及这一问题,边水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克庆表示,从乂安城市环境有限公司接管该地块后,坊政府指示城市秩序规则小组(TTĐT)配合15个居民区进行勘察,发现阮文曲街、冯廷江街、黄氏垸街和阮氏清街为4处建筑垃圾倾倒热点。坊政府已出资近1000万越南盾与当地居民签订合同,倾倒7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责成城市秩序规则小组和各坊执行委员会定期检查,严厉查处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但迄今为止,道路上、乂安城市环境有限公司垃圾收集站和空地上,每天都会发生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管理起来十分困难,而且有日益增多的趋势。
兴平坊自义安城市环境一员有限公司移交清洁道路以来,坊内出现了3个建筑垃圾收集点,分别位于义安出版社门前、78号附近、Doc Thiet街和Thuy Ta湖(荣市汽车站以东)附近的收集点。兴平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胡越清表示:“9月2日至10日,坊人民委员会已筹集近2000万越南盾,用于租用车辆和人员,对超过52立方米的建筑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妥善处理。然而,由于该坊居民多为夜间倾倒,建筑垃圾管理难度较大。”
长期以来,荣市的建筑垃圾收集和处理工作由市人民委员会每年拨付预算,并委托义安城市环境一人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自2014年6月起,荣市人民委员会正式将该地区的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移交给市里和乡镇。在此基础上,乡镇镇直接平衡其所属机关单位的建筑垃圾处理预算。然而,到目前为止,荣市许多主干道上仍然有许多杂乱无章的建筑垃圾收集点,人行道、路边以及许多居民区都堆积着大量的石块和垃圾,而且数量每天都有增加的趋势。义安城市环境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庆先生表示:“过去几个月,一些村镇、机关单位和居民直接致电该公司,要求解释建筑垃圾积压的原因,并要求该公司妥善处理。”
兵力薄弱,预算紧张
针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屡禁不止,经调研我们了解到,主要原因是各坊职能力量仍然过于薄弱,而一部分居民的普遍意识仍然较低。边水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克庆表示,虽然该坊已在4个建筑垃圾点张贴了警示牌,但大多数情况下,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事件发生在下班后、夜间,而且没有值班人员。目前,该坊交通安全卫生队有4人,分别负责交通安全、城市秩序、环境卫生、处理民意和建筑垃圾处理等工作,因此很难安排24小时监督和值班处理建筑垃圾。同样,在兴平坊,目前交通安全卫生队只有6名警员,但他们也承担着交通秩序、建筑、城市、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处理等任务。这给建筑垃圾的及时监测、收集和处理带来了很多困难。
另一方面,为收集和处理建筑垃圾,各坊在分配资金来源方面面临困难。 兴平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胡越清先生说: 处理建筑垃圾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来自城市秩序方面的行政处罚,如: 处理非法建筑、企业、无注册企业…… 但是,这些资金来源并不稳定。 除了这一困难之外,阮克庆先生还补充道: 尽管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坊对违反规定收集建筑垃圾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但实际上处理违法行为并不容易,因为该坊尚未出台具体的处罚措施。 另一方面,该坊通过向民众征收环境卫生费来自行平衡建筑垃圾处理的资金来源,每年经常性支出约为 2000 万越南盾。因此,每年只能在新年和9月2日这两个节假日进行建筑垃圾处理。除了上述两个难题外,调查显示,各区、乡镇在提高民众建筑垃圾处理意识方面的工作仍然有限。民众签署的建筑垃圾处理内容和规章承诺书仅限于在路面经营或出租路面的家庭。许多家庭并不清楚城市规划中的建筑垃圾处理点。
为解决上述问题,荣市9月份颁布了关于“解决人行道、路边和公共场所建筑垃圾现状”的第4232/UBND-QLDT号公函,责成各坊、乡组织建筑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乂安城市环境有限公司在9月15日前清理收集点的垃圾场。按照市政府指示,一些坊的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许多积极进展,许多坊主动安排资金用于收集和处理。光忠坊已与乂安城市环境有限公司直接签约,主动安排坊内建筑垃圾收集计划。然而,荣市人民委员会城市管理局专员阮英俊表示,建筑垃圾处理工作仍处于被动状态,不够主动和彻底,大多只集中处理人口密集的住宅区、主干道、国道和乂安城市环境有限公司的公共垃圾收集点。宣传和处理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不够。目前,由于实际需要处理大量建筑垃圾,没有拨付资金,也没有专门力量,各坊、乡已向市人民委员会发出正式批示,要求延长该地区建筑垃圾收集和处理的实施时间。
根据关于颁布区域建筑垃圾管理和收集计划的第5535/QD-UBND号决议,荣市已明确规定位于永新坊的垃圾填埋场(负责收集该市南部地区的建筑垃圾)和位于雄东乡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负责收集该市北部地区的全部建筑垃圾。 |
良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