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建议允许人群通过检查站
(Baonghean.vn)- 荣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向义安省警察局和该市各坊、乡人民委员会签署了第 5605 号文件,关于在荣市实施第 3090 号决定期间协调交通管制。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2021年8月22日第3090/QD-UBND号决定关于荣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若干紧急措施的补充实施初期,部分检查站部分病例管控尚不统一,部分坊乡通行证核发确认不严格……,为克服上述问题,市人民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
1. 建议乂安省警察局考虑在检查站派遣管制力量,允许以下人员在道路上通行:
- 市人民委员会、坊、乡人民委员会调动执行职务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Covid-19预防:检查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附照片)。
-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大规模检测活动或在 F0 封锁期间进行检测,前往病房和公社进行检测:检查旅行证件、身份证件、检测纸(检测后 72 小时内 SARS-CoV-2 呈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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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检查在保持社交距离期间流通的文件。照片:Thanh Cuong 文件 |
- 荣市人民委员会征用、调动和签约用于运送人员前往集中隔离点和运送已完成隔离人员返回居住地的车辆(Mai Linh Taxi 车辆、交通部允许的其他车辆):持有本市身份证、F1 所在坊或乡的公路通行证或完成集中隔离返回居住地的证明方可通行。
- 执行城市环境卫生、浇灌植物和处理树木事故;处理电力、水、信息、电信事故;巡逻和修复铁路和堤坝事故......的任务的人员:检查旅行证件、个人证件;如果进入房屋进行维修,必须附上测试证明。
- 对于城市环境公司运送垃圾到宜安垃圾填埋场的车辆:检查车上人数(仅限 2 人)、道路通行证(或城市环境公司发放的识别牌)。
- 市殡葬委员会工作人员和殡葬实践小组:检查家属邀请殡葬委员会的请求(需经病房或公社确认)、身份证和检测证明。
- 在运输食品、必需品和商品;药品、医疗用品;运输公务、国家邮政服务;物资、设备、原材料、产品以确保获准运营的生产经营机构的生产和供应链的情况下;从仓库、生产现场到建筑工地、获准运营的零售店的货物和物资:检查车辆上的人数(最多2人)、二维码(绿色车道车辆)或旅行许可证、身份证件和测试证书。
- 去急诊室、定期检查和治疗(透析、化疗……)、出院、接种新冠疫苗、持票前往机场或火车的人:检查支持性证据以及与路线和旅行时间的适用性——如果是主动旅行,必须获得区或公社人民委员会的确认。
- 其他特殊情况,可根据省人民委员会或荣市人民委员会的具体文件办理。
2.责成全市各坊、乡人民委员会:
仅对在允许经营的机关、单位、生产经营类型中工作且无法“三到现场”的人员确认企业主签发出行证名单。
其他获准营业的机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员工,须在工作场所实行“三到位”或居家网上办公,不得参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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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5605 /UBND-QLDT。照片:L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