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督察收受贿赂被当场抓获:主管部门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国会代表阮泰学表示,检查组成立后,建设部必须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和负责。
6月14日上午,国会代表阮泰学在国会大厅与记者讨论永福省警方对在该省永祥县工作的建设部检查组进行违法记录一事。
光伏:通过这次事件,我想问一下,应该如何建立机制来监督公务员呢?
阮泰学先生:首先,在党方面也有规定,包括巡视员所在地党委和被巡视员所在地党委的督导责任。
第二,检查组在检查的时候,有步骤、有规章制度,怎么执行?检查组自己都没有按照。
第三是管理机构的责任。一旦建立了代表团,如何传播信息、选拔人员并进行监督?
这些事情已经得到规范,最重要的是内部打击消极情绪,但实际上,做得并不好。
这是在小组成立时就提出的要求。小组成立并开始工作后,你作为管理机构有责任对其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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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阮泰学 |
光伏:一个新提拔的干部在单位里身居要职,却有这样的行为,您怎么看?
阮泰学先生:这显然是一个必须提出的问题。任命一个人,必须经过一个监督和考核的过程,但为什么新任命的人会违法呢?这就引出了人事管理机构的责任,你们是如何评估和监督员工的?
各方一致认为,永福案中的违规行为是个人行为。但该个人当时正在履行公务,而这项公务是由建设部指派的。因此,个人违规行为极大地影响了作为监管部门的行业责任。
光伏:这对领导者在选拔员工方面的作用意味着什么?
阮泰学先生:长期以来,舆论一直质疑巡查检查工作是否存在消极性。其实,并非没有,而是有。然而,最近发生的事件表明,巡查检查工作中确实需要加强纪律和秩序。
通过这样的事件,检查考试活动本身也必须进行反思,特别是人员的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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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监察局反腐败局副局长阮氏金英女士在永福省被当场抓获收受贿赂。 |
检查和审查活动在发现该领域的违规行为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违反了规定,这让公众和民众对检查人员本身的违规行为感到非常不满。当局需要重新审视一切,以符合检查活动的意义。
光伏:您认为需要什么机制来避免类似的违法行为?
阮泰学先生:这里最好的机制是自我检查、自我监督以及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内部的检查。
更深层次的是干部工作,必须选拔有素质、有能力、有道德的人才。
如果选对了人,可靠性就高,不容易出错。但如果人选不好,无论监督多么严格,流程多么完善,错误也难以被发现。
光伏:谢谢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