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检查发现多起违规行为

April 6, 2012 14:01

在评论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检查结论时,总理要求审查该集团非核心投资和撤资路线图,同时审查并考虑违反规定的个人的责任。

4月5日上午,在河内举行的2012年第一季度反腐败巡查、举报处理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经济团体的金融违法行为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季度,政府督察局共发布11项检查结论,其中4项结论涉及越南化工集团、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军电集团、宋达集团等大型企业,特别是总理对油气集团和宋达集团进行了重点检查。

根据政府监察局对越南国家石油公司截至2010年遵守资本和资产管理法规定情况的结论,该单位将东道国留下的石油和天然气利润中的15.6万多亿越南盾用于与重点石油和天然气项目无关的金融活动,这是不正确的;监察局要求越南国家石油公司向越南国家石油公司企业安排和创新基金追回部分单位尚未缴纳的企业支持和安排基金中1.9万多亿越南盾的股份化款项……


吴文庆先生表示:“我们将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个人。”
PVN 的违规行为”。照片:阮雄.

关于业外投资,截至2010年12月,越南国家石油公司在母公司以外的金融投资总额超过114万亿越南盾,涉及房地产、保险、金融、电力、能源、化肥、建筑等领域。督察局指出,越南国家石油公司在石油天然气领域、油气勘探开采领域的金融投资,投资资本回报率高达28.75%,但在金融、保险、银行、房地产等辅助领域的投资回报率仅为2.82%。一些业外投资尚未盈利。

该单位还必须正确核实越南国家电力公司用于建设大梅中学的科研培训基金中超过118亿越南盾的资金来源。报告要求就朔庄、河静、广平、后江等省份地方未经政府总理指示自行筹措超过6220亿越南盾的自筹资金,以及动用地方发展投资基金中超过970亿越南盾用于建设非石油天然气项目等问题,向政府总理和财政部征求意见。

越南国家电力公司还必须指示其成员单位审查企业外的资本投资,找出亏损单位,制定适当的撤资和重组计划,以保护国有资产......政府监察局评估,除越南国家电力公司的责任外,工贸部、交通部、金瓯省、清化省、广义省和阮晋勇省管理委员会也参与了上述违法行为。

政府副监察长吴文庆表示,总理已要求对非核心投资及关联公司投资进行审查,评估投资效益和损失数字;重点关注核心产业,并制定撤资路线图。对于涉及违规和缺失资金的个人和团体,总理要求进行审查;追究责任,并对违规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吴文庆在回答记者关于丁罗胜担任越南国家石油公司董事长期间个人责任处理情况的提问时表示,在政府总理对检查结论作出评论后,集团董事长及以下成员(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的具体责任将与审查挂钩。

阮庆先生表示:“我们将根据具体违规行为和缺陷(资金管理和使用),评估每个人的角色和责任。目前还无法确认,但监察员将本着总理指示的精神,严肃处理违法个人,确定每个人的责任。”

政府副监察长还表示,在企业资本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一些程序性违规行为,即不会导致资产损失。“在指导我直接负责的检查时,我非常希望将个人责任具体化,这是必须尽快实现的目标。希望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Khanh先生分享道。


据《快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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