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刻更改营业时间的提案
在提交国会不到72小时前,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部长陶玉勇对2012年《劳动法》修正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以充分听取民意,其中最突出的是提议改变全国范围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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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的工作时间已调整得更加灵活。 |
2012年劳动法修正案草案公布近20天后,劳动荣军社会部就调整退休年龄、增加加班时间、统一全国工作时间、增加节假日、组织职工到岗、春节不放补假等6项主要内容收到大量意见。
其中,全国统一工作时间提案得到了各部委、地方政府和舆论的诸多建设性意见。
5月17日,在向国会代表提交正式意见征求意见之前,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对全国范围内有关工作时间的建议进行了调整,并将这些调整记录在新版2012年劳动法修正案草案中,然后提交给5月20日在河内举行的国会第七次会议。
具体而言,新版《建议稿》选项一修改为:“政府统一规范全国行政机关上下班时间”。
中央国家机关和大城市为上午8:30至下午5:30,中间有60分钟午休时间(为保证工作连续性或直接与群众打交道而必须24小时值班的单位或部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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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央和地方行政官员的工作时间并不统一。图片来源:thanhnien.vn |
地方政府机关根据地域情况,统一夏、冬工作时间。
此外,新版提案草案仍保留了4月28日公布的旧版提案中的选项二:“维持现行工作时间规定。工作时间不在《劳动法》中规定,而由行政文件规定(各部委由政府决定,各人民委员会及其专门机构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
此前,4月28日公布的《方案》草案选项一提出,“政府应当规范全国行政机关统一上下班时间”,预计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5:30,其中午休时间为60分钟(为保证工作连续性或直接与群众办事必须24小时值班的单位或部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