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农村建设与国防建设新闻报道大赛规则

December 26, 2013 10:10

(Baonghean)-编者按:为响应“2014年乂安省新农村建设与消除饥饿、扶贫主题新闻写作大赛”,从2014年1月1日起,乂安报社在乂安报社纸质版和网络版开设了“新农村建设与消除饥饿、扶贫主题新闻写作大赛”专栏。

请记者和投稿者将文章和照片发送至:义安报社,黎宁大道 03 号,荣市,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保护]

乂安报社编辑部


规则

2014年义安省新农村建设与扶贫专题新闻写作大赛

一、目的、要求

1.目的:

- 通过大赛,旨在形成强大动力,动员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有效、可持续地开展消除饥饿和减贫工作;同时,发现、培育和复制全省新农村建设和消除饥饿、减贫运动中的先进典型、举措、经验、好榜样……。

——鼓励、动员、营造激动人心、竞争激烈的氛围,使全省各阶层人民发扬光荣传统,绝对忠诚于党和国家的革命事业;推动开展建设新农村、有效消除饥饿、减少贫困的竞赛运动,为胜利落实各级党代会决议作出贡献,力争提前实现、超越和完成新农村建设纲要的目标和内容,不断做好消除饥饿、减少贫困的工作。

-发挥新闻机构的媒体力量,宣传和推介义安省在该省新农村建设和扶贫事业中的形象。

2. 要求:

——入选作品需思想性强、新颖、有创意,同时确保真实性、科学性、人文性和普及性,为提高乂安省各级、各部门、全民建设新农村、消除饥饿、减少贫困运动的认识和行动做出贡献。

- 获奖作者自2013年至评奖期间未违反法律规定或受到任何形式的谴责或更高级别的纪律处分。

- 反映义安家乡和在该省生活和工作的义安人民的作品。

二、入学条件

1.参赛选手:

所有越南公民。

2. 参赛作品:

2.1. 一般规定:

- 作品须保证真实性、客观性、有具体地址,并发布在出版物和大众媒体上(经信息和通信部许可)。

- 每位作者最多可提交 2 件作品。

- 未参加过任何比赛的作品;发表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之间。

- 组委会有权免费使用参赛作品用于宣传目的。

2.2. 关于类型:

新闻类型:广播、印刷、电视和网络。

- 视觉新闻:报道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纪录片时长不得超过20分钟。作品必须刻录成CD,并附有脚本和评论;作品名称、时长、作者姓名及地址以及作品创作地点均需清晰标明。

- 口头新闻作品:反思、笔记、广播报道、音频报道。时长不超过10分钟。作品必须刻录成CD,并附有文字说明。

- 印刷作品:反思、笔记、报告、新闻稿、专题报道。作品字数不得超过3000字,出版期不得超过5期;必须使用A4纸以原文形式刊登,并附文章复印件、报纸版面复印件(需清晰注明出版日期及出版机构)。

- 电子报纸作品:报道、新闻稿、专题报道、评论、视频片段。参赛作品字数不得超过3000字或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刊发期不得超过5期;必须以A4纸打印,并附文章、报纸版面或CD的复印件(需清晰注明出版日期及出版机构)。

- 不考虑新闻和新闻照片类型。

3. 标准:

- 报刊作品时效性强,真实客观地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中的事件、典型和事例。报道内容真实,人物真实,是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除饥饿、减少贫困运动中的先进典型。文章内容影响广泛。

- 新闻作品反映党和国家在义安省新农村建设和消除饥饿、减少贫困工作中贯彻落实的各项方针、政策。

——阐述我省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取得的成绩以及对民族复兴和“三农”事业的贡献。

- 反思农业农村建设和创新道路上的优势、困难和经验教训;全省消除饥饿和减贫工作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了哪些影响和作用。

三、奖项结构

1. 奖项结构:

- 1名特别奖

- 每种新闻类型各设 1 名一等奖。

- 每种新闻类型均设 1 个二等奖。

- 每种新闻类型各设 2 名三等奖

- 一些二等奖

2. 获奖作品奖金按照省人民委员会2011年12月30日第91/2011/QD-UBND号决定第8条第1款a项规定执行。评审委员会的报酬及实施细则按照2012年4月26日第66/2012/TTLT-BTC-BGDDT号通知执行。

3、如有必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调整、补充奖项设置。

四、作品接收时间和地址:

1. 大赛启动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2、作品接收时间: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

3.作品接收地址:

- 将音频和视频新闻作品发送至乂安省永市阮氏明开街1号乂安广播电视台。

- 将印刷版和电子版报纸作品寄送至乂安省荣市列宁大街3号乂安报社。

参赛作品必须明确注明:“2014年义安省新农村建设与消除饥饿、减贫新闻报道大赛参赛作品”。

组委会对邮寄过程中丢失的任何文件不负任何责任。

五、裁判员规则及评分方式:

1. 评审团活动:

- 大赛组委会决定成立评审团。

- 评审团成员不向比赛提交作品。

- 协助评审团工作的是秘书和组委会决定的其他成员。

- 评审委员会负责根据竞赛规则的内容要求,制定工作规程和评审标准。

- 评审团主席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对评审团的所有活动依法负责。

2.评审方式:

- 评审团分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评选。

- 无效分数:评审团成员的分数与其他评审团成员的平均分数相差2.0分或以上。

- 作品得分为评审团成员有效评分的平均值。

- 组委会根据评审团的建议评审并决定获奖作品。

六、投诉解决

- 自组委会在媒体上公布比赛结果之日起07日内,如任何个人对比赛结果有疑问,请直接联系组委会,以便处理和答复。

- 投诉及举报必须在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组委会将根据《投诉及举报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回复或转交主管部门处理。

- 对于有版权纠纷的作品,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第七章 实施细则

本竞赛规则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媒体上公布。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合理之处,大赛组委会将考虑修改,以适应实际情况。

比赛组织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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