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更多政策吸引优秀学生到国家机关任职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140/2017/ND-CP号法令,关于吸引和培养优秀毕业生和年轻科学家人力资源的政策。
本法令规定吸引和培养在党、国家、越南祖国阵线、从中央到县各级社会政治组织、党、国家和武装力量公共服务单位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年轻科学家干部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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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优秀毕业生将有大量机会进入政府机构工作。图片说明。 |
该法令明确了吸引和培养干部人才政策的具体适用对象和标准。具体而言,应聘人员须具备国内外高等院校的优秀毕业生,依法获得学位和证书同等学历,在大学学习期间学业和培训成绩优异,提交申请时年龄符合《青年法》第一条规定的年龄范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和社会科学(文学、历史、地理、外语)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全国优秀学生评选大赛鼓励奖及以上、国际优秀学生评选大赛优异奖及以上;
高中、大学期间在国家级、国际级科技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在教育培训部认可的大学学习期间,数学、物理、化学、力学、信息学等专业,在奥林匹克个人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
凡具有硕士学位、一级专科医生、住院医师、医学或药学一级专科药师且申请时年龄符合《青年法》第一条规定年龄范围,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符合本条第一款a点、b点、c点规定的标准;
大学毕业,学历优良或以上,且具有与本科相同专业的研究生培养专业。
对于拥有博士学位、二级专科医生、二级医学或药学专科药剂师,年龄符合政府2014年5月12日第40/2014/ND-CP号关于规范科学技术人才使用和晋升的法令第23条规定的年龄限制,截止到提交申请时,符合所有规定的标准,例如拥有硕士学位、一级专科医生、住院医师、一级医学或药学专科药剂师。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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