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优秀学生到国家机关工作的附加政策

December 12, 2017 07:28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140/2017/ND-CP号法令,关于吸引和培养优秀毕业生和年轻科学家人力资源的政策。

本法令规定吸引和培养在党、国家、越南祖国阵线、中央至县级社会政治组织、党、国家和武装力量公共服务单位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年轻科学家干部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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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高校毕业生将有大量机会进入国家机关工作。图片说明。

该法令明确了吸引和培养干部人才政策的具体适用对象和标准。具体而言,应聘人员须为国内外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依法获得学位和证书同等学历,在大学学习期间学业和培训成绩优异,提交申请时年龄在《青年法》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类、社会科学(文学、历史、地理、外语)类专业中获得省级优秀学生选拔赛三等奖及以上、全国优秀学生选拔赛鼓励奖及以上、国际优秀学生选拔赛优秀奖及以上;

高中、大学期间在国家级、国际级科技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在教育培训部认可的大学学习期间,数学、物理、化学、力学、信息学等专业,在奥林匹克个人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

凡具有硕士学位、一级专科医师、住院医师、一级专科药师且申请时年龄符合《青年法》第一条规定年龄范围,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符合本条第一款a点、b点、c点规定的标准;

大学毕业,成绩优良或以上,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对于拥有博士学位、二级专科医生、二级医药专科药师且年龄符合政府2014年5月12日关于规范科技人员使用和晋升的第40/2014/ND-CP号议定第23条规定年龄的人员,在提交申请文件时,符合所有规定的标准,例如拥有硕士学位、一级专科医生、住院医师、一级以上医药专科药师。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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