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诸多新规出台,汽车市场即将出现剧烈波动。
由工业和贸易部起草的《汽车制造、组装、进口、保修和维修经营条件条例草案》引入了许多汽车企业必须遵守的新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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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草案规定,汽车生产、组装和进口企业应当为消费者落实保修和维修政策;对出现技术故障、违反规定和标准的汽车负责召回,并承担召回费用。
汽车生产、装配企业要保证厂房、总装线、焊装线、涂装线、产品质量检测线、车辆检测线等设施条件;拥有汽车保修、维修设施;保证安全、劳动卫生、消防等条件;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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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7月起,汽车将成为一项有条件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除了车辆检验、记录和营业执照的规定外,企业还必须满足当局规定的条件才能获准开展业务。 |
本条例施行前已核准的汽车生产、组装项目企业,可以继续经营3年,超过3年仍需继续经营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关于汽车生产、组装条件的规定。
对于汽车进口企业,必须持有工贸部核发的进口代码;设有专门管理汽车进口业务的部门,负责汽车的销售、保修和召回管理;有专门存放进口汽车的区域;有与进口汽车类型相适应的保修和维修设施。
从事汽车保修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汽车保修维修场所、设备、工具、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等要求。交通运输部颁发《汽车保修维修场所许可证》。该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因此,本次草案对汽车生产、组装企业增加了一个重要条件,即必须拥有至少500米长的试车跑道,以确保生产、组装的车辆出厂前质量检测的技术要求。
对于汽车进口企业,不再需要像之前第20号通知中规定的那样,持有真正的越南汽车分销授权证书。企业只需提交商业登记证、企业登记证或投资证以及证明其拥有符合规定的汽车保修和维修设施的文件,即可获得工贸部授予的汽车进口代码。
该法令还规定了汽车进口企业保修设施所有权的3种选择,包括:企业100%控股的保修及维修设施、企业至少30%控股的保修及维修设施、签订租赁合同的保修及维修设施。
对于汽车保修、维修服务,不向汽车生产、组装和进口企业提供保修、维修服务的,可以不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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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交易和进口企业正在等待政府出台新的汽车交易条件。 |
企业正在等待
自2016年11月起,汽车行业被列为有条件经营行业,但迄今为止,汽车行业经营条件尚未建立,引发企业高度担忧。在即将与总理和企业举行会晤之前,越南私营经济论坛(VBF)汽车摩托车行业工作组已向总理和政府成员发出请愿书,要求尽快按照规定为汽车行业建立经营条件。
据VBF称,自2017年7月起,汽车将成为一项有条件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除了车辆检验、记录和营业执照方面的规定外,企业还必须满足当局规定的条件才能获准开展业务。
然而,距该法实施期限不到两个月,各部委、行业和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指导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条件和标准,导致企业无法积极主动地开展经营活动。
VBF建议工贸部和交通运输部协调相关部委和企业,尽快为汽车发动机的生产、组装和进口建立必要、可行和透明的商业条件。
不少经营非官方进口汽车的商家也表示,正在热切期待规范汽车交易条件的法令出台。
“最近,一系列非正版汽车进口企业因需要持有正版授权证书而被迫暂停运营。我们目前正在等待政府发布新的汽车经营条件,以便了解是否能够继续进口汽车,以及开展业务需要达到哪些标准。随着2017年7月1日临近,企业非常担心,因为他们仍然需要投资建设经营设施,否则将会非常被动。”天安福有限公司董事长阮俊先生说道。
据VN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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