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应用标准难销售

February 13, 2014 18:34

生产混凝土钢筋用钢的企业中,执行7号标准(国家钢筋混凝土用钢技术条件)的钢筋混凝土用钢出现滞销现象,而一批未执行7号标准的产品销量较好。

严格建筑钢材质量

在混凝土钢筋生产尚未应用7号标准之前,钢材生产企业通常会自行公布其所采用的标准,这意味着每个企业都会选择一个标准进行生产,甚至可以建立自己的一套标准并进行注册。例如,这家公司按照TCVN1651/1985或2008生产,而另一家公司则按照TCVN 1651/2008生产……当然,应用不同的标准,最终推向市场的建筑钢材产品的质量和重量也各不相同。

然而,目前钢铁行业竞争非常激烈,甚至面临来历不明的钢材,或从中国进口的含硼钢材混入劣质建筑钢材,影响建筑工程的情况。因此,为了保障国内生产,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杜绝小散、假冒伪劣企业,科技部(直接隶属于标准计量质量综合司)起草并发布了7号标准,强制钢铁生产企业向市场提供合格钢材,该标准7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7的应用不一致:存在许多缺陷

然而,在应用7号标准后不久,一些应用该标准的钢铁生产企业表示,该标准的应用“利大于弊”。应用该标准的产品难以销售,甚至售罄。原因是,应用7号标准必须符合TC1601-2008的技术要求、尺寸、每米长度重量、钢材等级和力学性能;甚至标签也必须清晰,不得擦除,标签上必须印有完整的信息,包括生产厂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制造商公布的标准编号、合格标志、钢材等级、钢捆或钢卷重量、生产时间……

为了应用该标准,企业被迫更换设备,按照正确的标准生产钢筋混凝土用钢,每根产品的成本价格上涨约3%至5%。因此,应用7号标准的钢材成本价格高于未应用该标准的钢材,销售难度也更大。

不合格的钢材必须被拒收。

市场上符合标准和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仍然混杂,消费者难以区分。通常情况下,如果钢材产品名称相同,买家看到价格便宜就会购买。但实际上,如果消费者提高警惕,就会选择符合标准的钢材产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然而,用户需要时间来根据质量标准区分钢材产品。

根据制造商的经验,一家公司按照标准7生产每100公斤钢材,“正向”(足够)轧制只能生产100根钢筋。然而,如果按照未采用标准7时的方式“负向”轧制同样的100公斤钢材,则钢筋数量会更多,最多可达120根,剩下20根——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好处,因为他们通常按重量购买,出售钢筋的利润更高。但也正因如此,按照标准7生产的钢材会“卖得更慢”。

不少钢铁企业提出,为了给钢铁生产企业带来公平,保障消费者权益,管理机构需要严格把控7号标准的应用,加大处罚力度,避免出现“打鼓弃棒”的情况。同时,需要缩短未应用7号标准的钢材在市场上流通的时间。尽快淘汰未应用7号标准的钢材,才能给生产企业带来公平。

根据 baocongthuong 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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