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部副部长裴鸿明先生进行纪律处分

武芳尼 DNUM_CJZAHZCACD 10:16

副总理陈禄光刚刚签署了政府总理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第 897/QD-TTg 号决定,对建设部副部长裴鸿明先生进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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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副部长裴鸿明。

决定中明确指出:对建设部副部长裴鸿明先生因工作中违反纪律而给予警告处分,中央检查委员会已给予党纪处分;处分期限自中央检查委员会2023年6月19日发布第1006-QD/UBKTTW号决定之日起计算。

* 2023年6月12日至15日,中央检查委员会召开了第29次会议。根据党的纪律,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建设部副部长、原中央企业集团党委常委、原党委书记、原董事会主席、原越南水泥总公司总经理裴鸿明先生给予警告处分。

此前,中央检查委员会于2月底召开的第26次会议上,审查了对越南建设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原中央企业集团党委常委、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越南水泥总公司总经理裴鸿明先生一案的调查处理结果。

中央检查委员会发现,裴鸿明先生在任职期间,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规定、党员不得做的事情以及在领导、指导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事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的责任;存在损失投资资金的风险。

越南水泥总公司党委常委和裴鸿明先生的违规行为已经影响了党组织和越南水泥行业的声誉,必须考虑给予纪律处分。

据 Bao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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