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其他申请时,候选人不得撤回其申请。
教育部刚刚印发了关于组织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文件。
因此,2015年招生季将分5轮进行。第一轮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5日,后续轮次申请审核时间为8月25日至11月15日。在后续轮次申请期间,考生不得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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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KT
根据教育培训部官方通报,只有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才可以继续提交追加录取。大专院校共设3轮追加录取,专科院校共设1轮追加录取。具体而言,第一轮追加录取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15日;第二轮追加录取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5日;第三轮追加录取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25日;第四轮追加录取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15日。考生申请追加录取时,可凭3轮录取结果通知书报名入学。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轮追加录取。
考试与教育质量评估司副司长陈文义先生表示:“在考虑此类追加志愿的过程中,学生可以同时使用全部3份报名表,最多3所学校,每所学校有4个志愿,因此学生可以同时使用全部12个志愿。由于志愿数量如此之多,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学生在选拔过程中不得撤回申请,只能在选拔结束后撤回申请。如果未通过,他们可以撤回申请,然后回来参加下一轮选拔。”
据越南之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