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高中考试:考试评分规则的变化

February 24, 2016 09:15

旧规定规定,自然科学类复试分数差距在0.5分以上、社会科学类复试分数差距在1分以上时,必须组织直接对话。新规定草案规定,自然科学类复试分数差距在0.5分以上时,必须组织首轮阅卷员与复试阅卷员直接对话。

2月23日晚,教育培训部继续发布关于修改补充2016年全国高中考试若干规定的征求意见稿。预计与2015年相比,考试规则将有更多修改。

Thí sinh trước giờ làm bài thi. Ảnh minh họa: QĐ
考生在考试前。插图:QĐ

每个省有1至2个考试集群。

根据草案,每个省市设立两个考试组。高中毕业考试和大学入学考试的考试组由大学主办。高中毕业考试的考试组由教育培训部主办。

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组织两类考生参加高考。

仅可在考试日期之前提交附加文件。

提交考试报名表的时间以教育培训部年度考试组织指南中的规定为准。

考试报名表提交期限届满,如发现任何错误或差错,考生须于考试当天及时通知所在高中校长、所在单位负责人或考试委员会,以便更正或补充。

特殊情况允许添加证书,享受优先加分。必须在考试日期前添加证书才有效。

考试监考人员不得在考生亲属参加考试的考场工作。

考试委员会主席根据考点报名人数、设施条件和人员配备情况,在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大学、学院、中学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立考点。每个考点设考点主任,并可由考试委员会主席决定设立副考点主任,负责本考点的考试督导工作。

考试监考人员不得在考生亲属参加考试的考场工作。

审查规则的变更

与2015年每位考生获得4份成绩证明书不同,今年每位考生将获得1份带有唯一识别码的考试成绩证明书。

关于分数复核,如重考成绩相差0.5分及以上,应组织首轮考官与调整后成绩的重考官进行面谈(并制作笔录)。如有不满意之处,应按规定处理。

复核后的考试成绩调整由复核委员会主任、考试委员会主席决定,并按照教育培训部规定将复核后的考生成绩录入考试管理软件系统。考试委员会主席向教育培训部报告并报送数据,同时将复核结果公布并反馈给考生。

专业认证加分

高中阶段学习期间持有教育培训部或教育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教育机构颁发的职业证书的高中生、有品行分类的继续教育学生,或按照高中阶段继续教育计划同时学习结合文化课程的中级课程的继续教育学生,将根据职业证书上所列的分类获得加分,具体如下:优秀:加 2.0 分;及格:加 1.5 分;一般:加 1.0 分。

据工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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