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市场是垄断吗?
仅有两家食品公司 Vinafood 1 和 Vinafood 2 占据了 50% 以上的市场份额,VFA 可以影响政策。
农业与农村发展政策与战略研究所(IPSARD)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农民目前未能实现政府设定的30%稻米产量目标。即使在国际市场稻米价格高企的情况下,农民仍然未能从价格上涨中获益。要克服这一困境,我们必须从政策体系入手。
VFA 有能力影响政策吗?
武统春教授认为,在稻米生产的利润链中,目前最大的受益者只有贸易商和出口企业。原因在于出口企业与农民的联系不够紧密(例如提供投入、技术支持、建设原料基地和消费产品)。企业不愿再投资于农民,主要投资于农资、工业品、房地产等其他业务领域以获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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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范志兰表示:“大米贸易的利润落入贸易商手中,这很不合理。农民协会名声显赫,但实际上其作用模糊,并没有很好地服务农民。与此同时,越南食品协会(VFA)的地位过高,在制定政策方面拥有太多优势。他们在制定收购和暂储大米的政策时,根本不考虑农民的利益,而是维护出口企业的利益。显然,大米市场处于垄断地位,因为只有北方食品总公司(Vinafood 1)和南方食品总公司(Vinafood 2)占据了我国大米出口市场50%以上的份额。这种情况扼杀了私营企业的作用和创造力。”
面对稻米价格高涨但农民并未从中受益的现实,IPSARD研究所提出,未来稻米产业发展政策应以国际合作为重点,满足稻米的政治需求,而不是与专门进口稻米的国家签订经济合同,即投资合同。
陈功胜先生(IPSARD 研究所)表示,这项政策一方面有助于提升越南的地位,另一方面有助于将进口商与生产区联系起来,缩短中间阶段并提高生产者的销售价格。
除此之外,还必须规划建设专门的商业性水稻种植区,以实现规模化生产、精心投资、生产优质、适宜口味的稻米。这些正是国家所关注的“大田”模式。然而,国家对这些专门区的投资支持政策尚不明确。
因此,“政策应侧重于在农民的参与下升级专业领域的稻米价值链,并制定政策支持从生产到经营和稻米出口的价值链参与者”,Thang 先生强调说。
然而,目前,按价值链和专业化区域进行的生产,在企业与农民之间建立联系方面存在瓶颈。Thang先生举例说:大规模田间模式的实施目前在农民与企业之间建立联系方面存在瓶颈。因此,在政策方面,“有必要在第109号法令中增加对大米出口企业的条件,即企业必须通过农产品合同与农民建立联系。应加强合作组织建设,以有效地联系农民,特别是小规模农户。”
稻米政策必须源于市场。
除了加强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系外,IPSARD认为,扶持政策应仅侧重于主要专业种植区,而非全国,以发展基础设施、加工和贸易体系。其他地区应根据市场信号积极主动地实现生产多元化。这样,专业种植区的价格将成为全国稻米产业管理的参考价格。
农业系统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陶世英博士也表示:“需要制定针对稻米产业的区域和国家政策。尤其需要明确农民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如果地位薄弱,农民就很难从中获益。”
IPSARD研究所表示:“在管理政策方面,国家必须成立由企业和农民共同参与的稻米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市场预测、贸易推广和稻米种植面积规划。为了实现越南稻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每个人都必须平等受益。”
经济专家范志兰强调政策的导向作用,指出:“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扶持农民的政策,但最终效益尚未惠及农民。农民弃田现象最明显地反映出国家对农民和水稻产业的政策不合适,没有给农民带来应有的效益。”
为了克服这一困境,除了建立专业化种植区外,范芝兰女士建议,国家政策必须从市场角度出发,积极发展稻米产业。稻米出口商需要与农民建立联系,并参与到生产过程中。
除上述解决方案外,IPSARD研究所还提出:应通过投资科研、支持农业推广、新品种,特别是优质品种(香米)和抗气候变化品种,提高水稻产量和竞争力,从而提高水稻的竞争力。逐步支持大型出口企业打造越南大米品牌。
具体而言,政府需要制定稻米产业总体规划,其中包含两个不同但互补的政策目标,包括大规模商品生产和供自用或在当地社区内销售的小规模生产。
在努力提高竞争力、打造品牌、确保价格具有竞争力但不低于同类水稻品种的同时,考虑和计算各项生产成本,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据VOV-H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