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将采用新规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 161/2018/ND-CP 号法令,修订和补充了关于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招聘、公务员的晋升、公共雇员的晋升以及国家行政机构和公共服务单位多种类型工作的合同制度实施的若干规定。
第 161/2018/ND-CP 号法令,修订和补充了 2010 年 3 月 15 日政府颁布的第 24/2010/ND-CP 号法令的若干条款,该法令规范了公务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
具体而言,第 8 条(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第 9 条(免考条件)和第 10 条(分数计算方法)被修改和补充为第 8 条(公务员招聘考试的内容、形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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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公务员考试分两轮进行:选择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
第一轮多项选择题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如果负责招聘公务员的主管机关不具备组织计算机考试的条件,则多项选择题考试将以纸笔形式进行。
多项选择题测试由 3 个部分组成:
1. 常识:60道题,内容涉及政治制度、党的组织和机构、国家、社会政治组织;国家行政管理;公务员、公共服务;党的方针和政策、国家关于人员招聘领域的政策和法律;公务员根据岗位要求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考试时间:60分钟。
2. 外语:考试包含30道题,语言可选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汉语或其他由主管公务员招聘单位负责人根据职位要求确定的外语。考试时间:30分钟。对于需要外语能力的职位,考生在第一轮面试中无需参加外语考试。
3. 信息技术:根据职位要求,共30道题。考试时间30分钟。对于需要信息技术专业知识的职位,应聘者无需在第一轮参加信息技术考试。
如果是计算机考试,多项选择题考试不包含信息技术部分。
下列情况可免考外语考试(第一轮):拥有外语专业大学或研究生学位;拥有国外大学或研究生学位,或在越南外语培训机构获得大学或研究生学位;申请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人士,或持有主管机关认可的少数民族语言证书的人士。
持有信息技术、IT 或数学专业大专文凭(IT 或更高)者可免考 IT 考试(第一轮)。
第一轮考试结果根据上述各部分考试的正确答案数量决定。如果考生在每个部分都答对了50%或以上的题目,即可进入第二轮考试。
如果负责招聘公务员的主管机关组织第一轮计算机考试,则必须在计算机考试结束后立即通知考生考试结果;计算机考试的第一轮结果不得复核。
如果公务员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第一轮笔试,阅卷工作应按以下方式进行:第一轮阅卷工作必须在第一轮考试结束后15天内完成;考试结果必须在第一轮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公布,并且必须在公务员招聘主管机关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公布考试结果之日起15天内通知考生是否接受申诉申请。
如有申诉,必须在申诉截止日期后15天内完成申诉程序,并将申诉结果公布给考生。根据考试阅卷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主管招聘机构负责人可决定延长完成上述任务的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
第一轮评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主管招聘机构负责人应当通知应聘者参加第二轮评分。第二轮评分通知发出后15天内,应当组织进行。
第二轮是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候选人根据拟招职位要求履行公共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技能。
在同一次招聘考试中,如果存在需要不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职位,负责招聘公务员的主管部门将组织制定不同的专业考试题,以确保这些考试题符合所招聘职位的要求。
专业考试形式为面试或笔试。负责公务员招聘的机构负责人决定采用哪种形式。如果第二轮考试采用面试形式,则不进行复核。面试或笔试的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30分钟,笔试时间为180分钟。
确定获胜者
通过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二轮考试成绩达到 50 分或以上;在第二轮考试中获得更高分数,加上优先加分(如有),按各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到低排序。
若第二轮考试中出现两人或两人以上分数相同(加上最终招聘目标所需的优先加分),则第二轮分数较高者为最终录用人选;若仍无法确定,则由公务员招聘主管部门负责人决定最终录用人选。未通过公务员招聘考试者,其考试成绩将不予保留至下次招聘考试。
第 161/2018/ND-CP 号法令自 2019 年 1 月 15 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