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子遭40岁表兄虐待后生下不想要的孩子
每次强奸他的侄女后,田先生都会威胁她:“如果你说出去,我就杀了你的全家,把你的尸体扔进沟里”……
11月16日,永福省人民法院以强奸儿童罪对被告人黄明进(1962年出生,永福省福安市)进行审理。令人痛心的是,黄明进的受害者正是他的侄女。
Tien有妻子和两个孩子,他和他的侄子N.(2002年出生)经常每天一起去放水牛。放水牛的时候,Tien经常让N.拔掉牛身上的白毛,并承诺会付钱给他。之后,Tien便有了与N.发生性关系的念头。
![]() |
被告人被拘留。 |
2016年3月17日,Tien和N.又去田里放水牛。当天下午,Tien对侄子说:“今晚来我家,把脱毛的费用付了。” 因为Tien是N.的表弟,N.很信任他,就答应了。
当天晚上,N. 独自一人走到 Tien 家。Tien 一到家,就抓住 N. 的手,把她拖进屋里,对她实施了性侵。N. 奋力挣扎,推开她的叔叔,试图呼救,但 Tien 威胁她:“我不许你打电话。”
N.吓得不敢尖叫或反抗,任由Tien做出如此恶劣的行为。强奸N.后,Tien给了她2万越南盾,并威胁她:“别告诉任何人,说了你就死定了。”
由于Tien的威胁,N不敢告诉任何人。之后,每隔两周,Tien就会邀请N去他家,和她发生性关系。每次之后,Tien都会威胁她:“如果你说出去,我就杀了他们一家,把尸体扔进沟里。”
由于家境困难,N.的父亲双腿瘫痪,N.担心Tien会连累全家,所以才勉强允许Tien发生性关系,却不敢告诉任何人。
直到 2016 年 9 月,Tien 才停止与 N 发生性关系,因为她即将进入高中最后一年,必须上夜校。
2016年3月至9月,田某强奸其侄女约10次。
2016年9月29日,N.的母亲发现女儿身体出现诸多变化,于是带她去医院检查,发现N.已怀孕35周。2017年2月5日,N.产下一名男婴,随后向警方报案。
接到投诉后,调查机构介入并决定要求对N进行性检查。结果显示,N.在2016年4月至5月期间怀孕。对N.孩子的DNA检测显示,Tien是孩子的父亲。
田某在侦查中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关于民事责任,N.的父亲提起诉讼,要求黄明进向N.及其家人支付5.67亿越南盾的民事赔偿,其中包括N.所生孩子的抚养费。
检察机关表示,2016年3月17日,田某强奸了当时年仅13岁零8天的N某。此后,田某继续多次强奸N某。田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幼童罪,且具有多次犯罪的加重情节,必须依法严惩。
合议庭经审理后,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
据越南网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