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子骗卖两名“山里姑娘”为外国妻子
(Baonghean.vn)——梁氏静曾三次将两名女孩卖给中国男子结婚。直到受害者逃回国并提起诉讼,梁氏静的罪行才被揭露。
6月16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梁氏静(1981年出生),居住于祥阳县三定乡,涉嫌“贩卖人口”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案卷显示,由于缺乏稳定的工作,两名居住在祥阳县沙良乡的女孩,魏氏梅H.(1996年生)和光氏C.(1995年生),决定到很远的地方打工赚钱。2016年10月左右,其中一名女孩联系了当时在中国的一名女子,商讨送人打工事宜。
这时,洪某联系梁氏静,提出带两个女孩去中国卖妻,并开价3万尼加拉瓜塔卡,梁氏静答应了。不久,两个女孩乘车前往芒街,在洪某的人的带领下,通过暗道前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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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梁氏静在法庭上。照片:陈武 |
在异国他乡,洪只是告诉两个女孩,她们必须成为妻子她们必须把钱寄回家,否则路费就要翻倍。因为身在中国,不识路,语言不通,两个女孩只好答应。
大约一周后,一名男子上门拜访,决定以6万越南盾(约合1.8亿越南盾)的价格买下H女士,并附带条件。H女士结婚才三天,丈夫的家人就发现她服用了避孕药,把她送了回去。Tinh不得不支付6.4万越南盾作为违约赔偿金。
大约一个月后,Tinh以6.5万尼加拉瓜塔卡的价格将C女士卖给了一名男子。然而,C女士与她同居一个月后就逃跑了,因此Tinh及其同伙不得不支付6.4万尼加拉瓜塔卡作为赔偿。
2016年12月,Tinh继续以4.5万越南盾的价格将H女士卖给另一名男子。H女士从中获得了6000万越南盾寄回家中,Tinh获得了1800万越南盾,剩余的钱则归Hong所有。
2019年初,H女士逃回越南。2020年12月9日,这名受害者向警方对梁氏静提起诉讼。
庭审中,被告人承认贩卖人口罪,并陈述其目前抚养年幼子女的困难处境,请求减轻处罚。
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合议庭以贩卖人口罪判处梁氏静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于曾氏红,由于她身在中国,因此没有起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