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驾照吊销期限什么时候开始?
2025年,驾照吊销期限何时开始?这是乂安省演州县议员阮文强先生关心的问题。
回复:2024年12月26日,政府颁布了第168/2024/ND-CP号法令,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扣除和恢复驾驶执照分数。
因此,在第5条第3款中第168/2024/ND-CP号法令规定,吊销执照或执业证书使用权的期限计算起点如下:
(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主管机关已经暂扣违法个人或者组织的执照或者执业证书的,撤销执照或者执业证书使用权期限的起算点为行政处罚决定生效时;
(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时,主管人员尚未暂扣违法个人或者组织的执照或者执业证书的,主管人员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内容应当明确吊销执照或执业证件使用权附加处罚的生效日期,即自违法行为人向主管机关出具执照或执业证件暂予留置之时起;
(三)有权处分的人员在收缴、退还根据第(二)点规定被吊销的执照或执业证书时,必须作出记录,并保存行政违法行为的记录。
笔记:
- 在执照或执业证书使用权被吊销期间,个人或组织仍进行执照或执业证书所载明的活动的,将按无执照或无执业证书行为予以处罚。
- 个人或组织因行政违法行为受到吊销执照使用权或执业证件处罚,但执照或执业证件剩余有效期少于吊销期限的,主管机关仍应根据违法行为的规定,作出吊销执照使用权或执业证件处罚决定。
执照或执业证书使用权被吊销期间,个人和组织不得申请新的执照或执业证书,不得更改或补发执照或执业证书,但下列情况除外:
- 综合驾驶证无限期驾驶证(摩托车、类摩托车车辆)和限制性驾驶证(汽车、类轿车、四轮机动乘用车、四轮机动货车)被暂停使用权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对摩托车或类摩托车驾驶员适用无限期驾驶证使用权暂停使用;对汽车、类轿车、四轮机动乘用车、四轮机动货车驾驶员适用无限期驾驶证使用权暂停使用权。在使用权暂停期间,对综合驾驶证持有人应当换发或者换发不属于暂停使用权范围的驾驶证。
- 以电子形式颁发执照或执业证书,或以数据电文形式表达执照或执业证书的,在符合基础设施、技术、信息等条件的情况下,主管机关或个人应按规定在电子环境下暂时扣留或撤销执照或执业证书。
数据库、电子身份识别、电子身份识别账户等电子信息应用的暂时扣留、使用权撤销等情况按规定进行更新。
(第168/2024/ND-CP号法令第5条第3、4、5、6、7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