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阮富仲总书记国葬的特别公告
越南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会、国家主席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决定以国葬待遇为阮富仲总书记举行葬礼。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以及家属深感遗憾地通知:
阮富仲同志,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书记,1944年4月14日出生;籍贯:河内市东英郡东海乡;常住地址:河内市二征夫人郡阮攸坊天光街5号;1967年开始工作;1967年12月19日加入越南共产党。
越共中央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委员;越共中央政治局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委员;越共中央政治局第八届常委;越共第十一、十二届国会主席;越共中央第十一、十二、十三届总书记;2016-2021年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主席、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书记;中央公安委常委;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主任。第11、12、13、14、15届国民议会代表。
在经历了一段严重的疾病之后,尽管党、国家、一批顶尖教授和医生以及家人的全力照顾,但由于年老体衰,他于2024年7月19日(甲盛年6月14日)下午1点38分在河内108中央军医院逝世,享年80岁。
在近60年的工作生涯中,同志为党和国家的伟大革命事业作出了许多伟大而杰出的贡献。他荣获了金星勋章、55年党员勋章以及党和国家颁发的许多其他越南和国际荣誉勋章和奖章。
同志的逝世是我们党、国家、人民和他的家人的巨大损失。
为表达对阮富仲总书记的哀悼和缅怀,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决定为阮富仲总书记举行国葬。
越南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民议会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