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南国家总书记阮富仲国葬的特别通告
越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国会、国家主席、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决定为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举行国葬。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及家属深切哀悼并通报:
阮富仲同志,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书记,1944年4月14日出生,籍贯:河内市东英县同海社。常住地:河内市二征夫人郡阮攸坊天光街5号。1967年参加工作,1967年12月19日加入越南共产党。
越共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十一、十二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主席,第十一、十二、十三届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2016-2021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主席、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中央军委书记,中央公安党委常委,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主任。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届国会代表。
在长期患有重病的情况下,尽管得到了党、国家和领导教授、医生集体的全力治疗以及家人的悉心照料,但因年老、疾病严重,于2024年7月19日(即武士年6月14日)13时38分在河内第108中央军医院逝世,享年80岁。
近60年的从政生涯中,同志为党和民族的光荣革命事业做出了许多杰出贡献,荣获党和国家授予的金星勋章、55年党员勋章以及许多其他越南和国际荣誉勋章和奖章。
同志的逝世对于我们党、国家、人民和同志的家属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
为表达哀悼和缅怀阮富仲总书记同志,越南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决定以国葬仪式为阮富仲总书记同志举行葬礼。
越南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