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心
(Baonghean)-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已在第十三届国会以486/488名代表几乎绝对多数(97.59%)的票数获得通过。这是国会代表、国内越南同胞、军人和海外越南人认真负责工作的成果。
新宪法继续肯定越南共产党的作用和地位,肯定共产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领导地位,明确规定党的职责。1992年宪法第四条没有明确规定党的职责,但此次修改宪法将其纳入,并强调党必须紧密联系人民,接受人民监督,对其决定向人民负责。如果决定不正确,影响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党必须对人民和国家负责。
新宪法是党的意志和民心的结晶,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制度化党的路线、政策和战略,符合越南实际,满足新时期保卫和发展祖国的要求;肯定国家权力统一,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确保人民权力得到严格行使。
新宪法没有包含宪法委员会的内容,但在其他章节中,其他条款也体现了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政府、司法权属于法院的精神和原则,并在这些章节中更加明确地规定了各机关的职能和任务,这种划分也为宪法管控权力创造了条件。宪法规定的一切内容都必须保证得到执行和尊重,任何人不得违反,违反者必须受到惩罚。新宪法还确认,所有经济成分均受国家保护,国家不将投资者、制造商和商人的合法资产国有化;确认国家尊重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经济成分和实体的合法所有权,确保这是他们的神圣权利。
新宪法承认、认可并尊重《联合国宪章》以及越南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条约。其中,人权条款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起被庄严地单独列章,体现了越南对保障和促进人权的特殊重视。儿童权利也根据《国际儿童权利公约》得到更明确的表述。越南是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公约后世界上第二个、亚洲第一个批准该公约的国家。
看到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令人感动不已。新宪法真正体现了全民智慧,体现了党的意志和民心的统一和凝聚。我们有理由期待,宪法(修正案)和土地法(修正案)通过后,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将发生诸多积极变化,人民将受益匪浅,更加幸福、更加振奋、更加成功。越南的国际地位将不断提升,真正成为世界大家庭中积极、负责任的一员。
新(修正)宪法只有将修改内容付诸实施才能生效,国家机关必须按照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履行职能、任务和权限,对修改后的宪法生效前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法律文件,必须根据修改后的宪法进行修改、补充或重新颁布。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全体越南公民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多提建设性意见,使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日益强大。
黄松
(省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