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修改和补充《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2月17日下午,越南国会第九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经受住审议和修改后,该法律草案修改补充了21条(与提交国会征求意见的草案相比增加4条),废除了现行《国会组织法》的17条;确保及时将党关于安排和精简机构和人事工作的政策制度化,确保与《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和《法律文件公布法》的修改补充保持一致。

该法修改补充了《国会组织法》中有关国会组织和运作的若干条款,补充和明确了国会履行宪法规定的“制定法律和修改法律”职责的权限;同时,也与本届会议国会审议通过的《政府组织法草案(修正案)》和《法律文件公布法草案(修正案)》的现行规定相一致。

对该法进行了修改补充,明确了立法思维创新的要求,明确了需要由法律和国会决议规范的内容范围,对需要在法律中规范的具体程度提出了原则和方向,为国会依法行使制定和修改法律职权提供了依据。

该法还吸收和修改了关于国会民族委员会和委员会组织结构的规定,规定国会民族委员会和委员会包括国会民族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副主席以及专职在国会民族委员会和委员会工作的国会代表;同时吸收和修改了关于国会民族委员会和委员会的职能、任务和权限的规定。
关于国会会议,根据国会议员的意见,已对法律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明确了宪法中关于“国会特别会议”的规定。因此,国会每年定期举行两次会议。
国会临时会议是根据国家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政府总理或三分之一以上国会代表的提议召开的,目的是及时审议和决定国会管辖范围内的紧急问题,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国防安全、外交等要求。

国会于2月17日下午举行工作会议,以461/461名国会代表的赞成票,占参加投票代表的100%,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6.44%,正式通过了《修改和补充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并于国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在2月17日下午的工作会议上,国会听取了提交、评估的报告,并在会场讨论了2024年至2026年期间投资母公司越南高速公路总公司(VEC)额外注册资本的计划。
随后,国会分别听取了关于第十五届国会组织架构和政府成员人数审议的意见和报告,并分组讨论了该内容。